[新聞] 租賃住宅條例5大變革 過三讀健全租屋市場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7-11-29 12:48:54
租賃住宅條例5大變革 過三讀健全租屋市場
連結:
https://goo.gl/bhA9w8
內文:
2017-11-29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租賃住宅專業服務等5大
面向的變革,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重要的里程碑,經總統公布後,將於6個月後施行。
住宅租賃市場目前存在租賃契約關係保障不足、糾紛處理不易、專業管理缺乏、租賃住宅
資訊不對稱等問題。內政部研擬解決措施,訂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未來
不僅是專業的房東必須依循政府訂定的租賃契約範本與房客訂立契約,一般住宅租賃契約
也要依循條例所規範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來訂定租約。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5大面向,就爭議較多的糾紛情形,如押金上限與
返還、出租人修繕義務、轉租關係、遺留物處理及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等,都有明確規範
;也針對包租契約關係、轉租契約關係、代管契約關係及一般出租契約關係,訂定契約書
範本及其應記載不應記載事項,擴大權利義務之保障範圍。
其中,押金部分不得逾2個月租金總額,出租人於契約消滅及承租人完成租賃住宅返還時
,應返還押金或賸餘押金;出租人簽約前應說明租賃期間由出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
如出租人未於適當期限內修繕,承租人得自行修繕並求償費用。
為讓住宅租賃有幫手,由政府輔導出租人或承租人組成非營利團體,藉由團體的互助機制
,增加專業經營知識、提升糾紛處理技巧;租賃糾紛送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
員會進行爭議調處時,免收調處費用。
同時,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交由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促進租賃住宅市場專業化、減少
糾紛。並提供房東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每屋每月6千元租金所得稅免稅,以及
月租金6千元至2萬元部分的必要損耗費用53%的扣除額,以活絡租賃住宅供給。
而租賃住宅服務業為許可行業,要求服務人員應取得專業證照,強化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
能力及服務品質。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租賃住宅專
業服務等5大面向變革、6大措施來保障國人住宅租賃權益,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的重要里
程碑。
附錄:
中央社圖表
https://i.imgur.com/4kaxJ3g.jpg
心得:
倒數第二段看不是很懂
意思是房東如果將房屋交給代租業者管理,才可享有租稅優惠嗎?個人出租就沒有?
但這樣看起來,好像也只有月租6千以下的有誘因
超過6千的,就跟現在一樣都不申報就好
幹麻還要多花錢請代租業者,還要被扣稅?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9 12:53:00
終於有人貼了,昨天喵了一下條文是這樣沒錯,其實這個法主要是拿來用以後那些社宅管理的,條文41條?(應該沒記錯),有3分之2都在講代租業者的相關事宜是你說的沒錯,交給代租代管才有租稅優惠,但是講真的,因為你6000塊一個月又要報稅、又要非自用房屋地價稅,再付給代租業者管理費,根本沒賺了還抽啥稅?政府也是裝大方啦,因為依6000來說就算乖乖報稅他也收不到多少,甚至收不到乾脆給你優惠,不然誰要去找代租代管業者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7-11-29 13:15:00
專業代租如何認定 政府如何監管 還是房東只要設立紙上公司就算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11-29 13:19:00
開放有租約不需公證或是匯款紀錄房客即可報稅就好,房東被搞幾次以後就會自動漲價然後報稅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29 13:23:00
對我們本來就找代管而且誠實報稅的是一大福音這真的是居住正義的實踐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9 13:26:00
條文裡有寫啊,要去考牌...這個只是媒體講的「專法」其實也不太專啦現行制度,不需公證也可以報稅啊[email protected]@
作者: morrishh (努力~☻~♬~♪)   2017-11-29 13:28:00
正規化就是好事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9 13:28:00
反正依趨勢來看,漲租在所難免,因為現在加了政府要抽一手,代租代管業者也要抽一手...沒有這條法,現在房東也是依1/1號的新制去做其實沒啥差,這法主要是給代租業者用的...因為內容並沒有太多其他權利益務,很多都是跟原本差不多,大部分都在講代租業者要怎樣而已總之就是給房東、跟房客多一個選擇也好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11-29 13:31:00
如果不需公證,那就把報稅要追差價這種私下契約認定違法不可求償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9 13:32:00
........................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11-29 13:32:00
房客房東互打比較省力,政府也不用出面扮黑臉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11-29 13:33:00
法律不就人定的,立法完成就沒違法的問題呀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9 13:33:00
政府現在鼓勵申請租屋補助,就是在讓房客房東對打了...,我不知道怎跟你解釋了...這牽涉太多我也不知道怎打XD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11-29 13:37:00
報稅追差價約款顯然違反公序良俗啊,本來就無效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29 13:37:00
有房客問我不報稅能不能扣抵房租 我都說你不報我自己也會報 所以沒差照規定走就沒那麼多煩惱 市場自然會去調節租給沒有鑽漏洞想法的房客 對自己也比較好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9 13:40:00
推c大...講真的,照規矩走的話,又有公證的租約,對房客比較吃虧啦Xd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29 13:43:00
所以政府往法治化的方向走 對本來守法的人才公平但能不能真的做到 還很有待努力
作者: FireNdsl (一年半宅)   2017-11-29 13:51:00
一間公寓隔五間,每間6000以下要怎麼算
作者: IS0987 (FQ)   2017-11-29 13:58:00
應該會有細則出來,到時候再看看吧!這些房東不一定會去給代管來處理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7-11-29 14:38:00
房客在租金上吃虧是必要的,因為那就是花錢買保障
作者: sjyang (ooo)   2017-11-29 15:32:00
感覺只是方便法人使用,又是一個法想管所有事情。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7-11-29 15:37:00
沒人理的法,大家那麼開心幹嘛6000,乞丐嗎,六萬也只是剛好誠意而已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29 15:53:00
對我而言 同樣是讓人代管 十件六千的好過一件六萬的而且前者的成本比後者低的多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7-11-29 17:58:00
房東保障這條,覺得蠻好笑,終止契約,正常都要去法院填寫解除契約的內容,由法院確認終止契約,往返時間都要1~2個月,這時間的欠租,遇到沒錢的根本無解
作者: moocow (void)   2017-11-30 00:51:00
除非搞個第三方支付這類的東西 先幫房東墊錢 不然沒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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