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https://goo.gl/kYE5kM
內文:2017年12月28日 15:10 中時 謝明俊
一名曾姓女子月前出售名下位在新北市土城區一棟房屋,買方只付了一成訂金及頭款
,就假藉辦銀貸名義取走房屋權狀,擅將房屋過戶,並將房子設定給地下錢莊貸款1440
萬元,曾女因而向檢警控告對方詐騙,大同警分局受理查辦,買方另因以同樣手法在北市
大安區購屋被告詐騙,並發現買方是由金主、土地代書及假買主多人組成,懷疑是組織性
騙局,正擴大偵查中。
警方表示,這個由陳姓男子為首的購屋集團,名下有一間國際興業公司開設在北市
大同區,同一個地址另設有一家土地代書事務所,但警方並未查到代書事務所的營業登記
。此外,陳姓男子還在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另設有一家物業管理公司,不過,陳某處理
房屋買賣簽約,都是在大同區公司進行。
家住新北市土土城區的曾姓女子,與丈夫努力多年,繳清名下房屋貸款後,月前另購
新宅,因此,有意出售原本居住的舊宅,並在591租屋網上刊登廣告,結果被陳某集團看見
選為目標。106年8月間,一對自稱夫妻的簡姓、趙姓男女,打電話給曾女約定到土城看屋
,買方假裝討價還價,至106年9月26日,簡、趙同意以1500萬元購下曾女房屋,曾女對此
價格相當滿意,隔兩天,簡、趙透過一名自稱姓郭的土地代書,交付10萬元訂金,並在
一星期後,相約在陳某大同區公司訂約,並當面交付140萬元頭期款給曾女。
曾女是首次賣屋,缺乏經驗,買方在房屋買賣契約中訂定尾款是在107年1月15日才要
付清,曾女不查買方故意將付款期限拖延3個半月,就在合約上簽名。並且,簽約當時,
郭姓土地代書以辦理銀行貸款為由,需曾女提供房屋所有權狀,曾女不疑有它交出權狀、
印鑑。不料,到了10月12日,曾女在土城家中,突然有聲稱是某地下融資公司人員,要來
查看屋況,曾女質疑對方,錢莊人員表示陳某以曾女房子向其錢莊設定貸款,錢莊核貸前
派人確定屋況,曾女一聽大驚,前往地政事務所查證,發現房屋在10月5日簽約當天,
就立刻就被過戶到陳某名下。並且地下錢莊派員查房後,陳某等人就在10月17日將房子
設定給錢莊貸款1440萬元,但曾女並未收後續屋款。
曾女找來律師陪同前往陳某公司理論,陳某等人藉詞拖延,還聲稱尾款交付期限未到
,公司毋須提前清償,曾女因此憤而具狀向士林地檢署控告陳某等人涉嫌詐欺,士檢於是
將全案發交至大同分局偵查隊查辦。
警方受理調查,又發現陳某等人另在北市大安區,向一名林姓屋主購買一間價值2300
萬元的房屋,在付出一成的訂金及頭期款後,就將房屋私下過戶到陳某名下,幸林某較有
經驗,每天都在檢查房屋權狀有無被過戶,結果當房子被過戶,林某立即查覺,隨趕往
陳某公司理論,並向轄區大同分局及士檢提告,同由大同分局偵查隊負責查辦。警方依法
傳喚陳某等人前來受詢,但陳某一度藉言身體不適請假,警方嚴詞要求陳某到案,深入
追查陳某等人是否涉及組織性行騙。
心得:初次自售屋主遇到這種還真的倒楣 拿律師費當學費學一次經驗也好
這種勾結代書做案的買方還真不好防
況且不是有人天天都有空花錢確認關貿去查名下有無被登記出去
看這種的騙子大多都鎖定自售屋主居多 一般要繳三成+確認貸款審過
代書才會通知屋主去送過戶 簽約當天就送過戶這擺明就是要坑房子的 只能說自售請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