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ceten (我是空殼)
2018-02-26 23:50:35請教各位房版先進
我堂弟目前是在高雄看房,跟我說他前天接到仲介來電告知喜歡的社區有案子釋出,他看
過後覺得很不錯立刻衝動下斡旋…
然後隔天他發現屋主根本就自己有在售屋網po賣
更猛的是價錢比出給仲介的斡旋還要低Orz
他用售屋網上的電話打給屋主也確認了屋主要賣的價格是真的,不過屋主說他沒有跟房仲
簽約,是房仲打去給他問他是否能帶看客戶(我很好奇這樣房仲也能賣哦?)
問題來了
假設我堂弟收回斡旋之後,再直接跟屋主簽約成交,會不會因為有仲介斡旋帶看過,變成
所謂私下交易?
現在房價已經很高了,背個五六百房貸已經很累,要是到時候還被告上法院真的叫人吃不
消
還是我應該叫他直接等斡旋結果,不成直接放棄比較好?
題外話,我自己在台南看房中,覺得如果他一直不要發現真相,也許會是屋主仲介買方三
邊都快樂的交易過程XD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8-02-26 23:52:00你貼到這裡來 很難不被仲仲知道..不過前後差個幾十萬 想辦法也要省起來 用話術反制
作者:
louic (...)
2018-02-26 23:52:00沒簽約,房仲能收斡..也真得不簡單..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8-02-26 23:56:00直接叫仲介出示委託書 沒委託書先檢舉仲介
作者:
viceten (我是空殼)
2018-02-26 23:57:00他要是有做功課我就不用發文了XD認真想幫他省這十幾萬
作者: jacky00321 (Dong) 2018-02-27 00:02:00
沒委託書,房仲業者不能進行廣告,光是這一點仲介立場就站不住了~所以直接跟屋主買吧!
作者:
LSanders (不想打球了啦)
2018-02-27 00:28:00所以下斡旋前有看不動產說明書嗎?沒有做不動產說明書=100%沒委任關係
作者:
viceten (我是空殼)
2018-02-27 00:32:00不動產說明這部分我還要跟他確認看看…我只知道他有簽斡旋合約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2-27 01:06:00屋主都說沒簽約的話,那就放心吧你缺錢的話,還能去告仲介呢
你斡旋都簽下去了 基本上直營店的話基本動作告訴你他的委託會在你斡旋收到的當天 就會簽完畢 乖乖付錢吧這也是為什麼有屋主po591的案子我不想碰 因常這樣糾紛買方往往會覺得買貴 但有可能只是屋主自己偷跑亂降價結果仲介業務還在骨底外或是本來仲介就要收服務費而且你都說買方是仲介電話call才知道的 乖乖付費吧這篇我已經幫你備份起來留作呈堂證供 雖然我非該業務你的題外話講到因果關係 你就是他們交易的破壞者無誤看起來很像熱心幫忙 但實際上是造成三方兩方痛苦而對你自己也沒有任何好處 只有自己厲害的爽感!?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8-02-27 06:19:00跟屋主喬好即可
這業務也很菜啦 客戶都帶看完沒要求屋主下架591 菜味樓上別亂教 只要業務手上有斡旋 跟委託同一天的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8-02-27 06:35:00你似乎只有站在自己立場考量而已 事實上 多的是跟屋主喬好即可
作者: cyiap (cyiap) 2018-02-27 06:36:00
趁成交前撤斡,確定有簽約就591價再下;已成交就…
我又不是業務 哪有我自己立場考量 我以天道立場考量別人介紹帶看的 乖乖付仲介費天經地義 不然你去做業務你來做業務 我用同樣手法玩你一百次做白工 看看感受回樓上 如果我是該業務的話 現在已經讓屋主簽收了如果夠老練精明夠資深的業務的話 目前已經走到這步了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8-02-27 07:58:00那麼就怪自己經驗不足吧!
作者:
k9o4bn05 (左營劉德滑)
2018-02-27 08:39:00曾經公司專任約,買方斡旋完,自己搜尋屋主,還被買方找到自行私下聯絡,最後屋主不賣
作者:
ladside (喇D賽)
2018-02-27 08:40:00最恐怖的是你省這點錢之後跟屋主交易糾紛,臉真的會歪
作者:
hwc (totoro)
2018-02-27 08:50:00最美麗的風景去法院好好談吧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2-27 08:58:00笑死人,屋主沒簽委任書,可以直接賣出給買方還給你仲介簽嗎?然後再付服務費給你?
作者: Hosan (Mr.厚) 2018-02-27 09:32:00
跟屋主溝通好就好,屋主跟仲介說不賣->退斡->私底下另外處跟屋主溝通好就好,屋主跟仲介說不賣->退斡->私底下另外處理,私底下怎麼處理,你跟屋主都不說仲介怎麼會知道?而且真的要告所花的時間跟成本,還不如去多開發幾個買方或賣方。屋主拒絕仲介,後面重新開始就好了吧。
真的有心要查的話 過戶後查謄本都知道呀 要不要告而已版上po了這麼多引誘犯罪的方法剛好備份起來做呈堂證供買方屋主都不說 躲過了一時躲不了一世 很巧紙包不住火可能哪天妳從家門口出來 剛好就遇到這位仲介 科科
作者:
vicowin (Wade)
2018-02-27 09:43:00沒簽約無法
跟屋主溝通好就好 這叫串供 孩子所以我都說了 沒委託是你聽屋主說的 屋主真不會騙人?所以我才說 老練的業務 收到斡旋的當下 委託也補完了要告不告是他的權利而已 他如果看你們可憐會放手不告如果連他都肚子餓想要告人來賺一筆的時候 就去法院見
作者:
vicowin (Wade)
2018-02-27 09:47:00屋主就是不給仲介賣啊 你收啥斡 樓上跳針哦
本來買賣房子三方歡喜快樂的事情 因為一些業障干擾會變成訟事也是人世間很值得玩味的因果 哈哈屋主不給仲介賣?為何還會讓仲介帶人看屋?前後矛盾?妳知道買方寫了斡旋就是呈堂證供之一了嗎?屋主不付費仲介自然會去處理屋主那邊 再者我就說了 有收到斡旋正常最慢也要當天是會補上委託做產調急件的 這是SOP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2-27 09:55:00
喔喔 真有趣
其實重點在屋主跟仲介有沒有簽約。不過說真的,不管法律上怎樣,人家有服務,讓人家做白工也不好,應該有得談啦!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沒看)
2018-02-27 10:01:00要怎麼搞怎麼橋,也是先撤斡就對了。省很多麻煩
不過仲介搞到比屋主自己上網賣沒殺價的價錢還高....版上不是都說仲介會幫買方喬到不差的價錢???
所以我開宗明義就說 屋主會自己上591的案件我至死不接因為衍生不必要的問題很多 而且想自己賣就自己賣個夠買方都想賺 賣方也想賺 業務也想賺 沒有對誰最有利少了業務就是剩下雙贏的局面?代表你世面見太少了剩下兩個就是你死我活 不是我想要全拿就是你想要全拿這就是五濁惡世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12:00真的告上法院,大家都要陳述自己的合約時間,仲介若先收斡再和屋主簽的,死的應該是仲介.不是只看日期而以.為什麼車禍空難夫妻一起遇難,死亡時間推定會整個讓繼承順位大翻盤就是時間先後的重要性
你知道委託時間沒有時的嗎? 只有斡旋有寫到時分其他我不想講了 業務帶看是事實 業務收斡是事實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15:00真的要依法依理行事,仲介若未先和屋主簽約是理虧在先,現
厲害的業務 會請店長協助 客戶收斡當下或之前委託補足你要抓漏洞是你家的事情 反正最後都是法院認證而已
甚至 當事人(親戚)都在網路上詢問如何犯罪 如何串供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16:00法院認證就是要看時間啊.大家陳述簽約時間,看看誰要做偽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17:00這和犯罪沒什麼關係,單純是民事合約細節而以.也不甘我的事.我只是要強調,法律要看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
版上也有人剛好備份回文了 要怎麼做就摸摸自己良心吧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18:00事後補正有些事是OK,只要不牽涉到他人權利義務.不然斡旋
上法院一定會問時間。當事人就算了,證人偽證民事變刑事,別想不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19:00那就看屋主啊,屋主決定要和別人先成交,就不會補約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20:00我沒亂教.我只是說一切看屋主是否已先簽約時間先後的重要性你不承認,那怎麼能當仲介,別人比你先成交你都事後補正來搶成交就好啦
b大的說法才是對的時間先後是絕對的,當日補假裝先簽約,這就叫偽證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2-27 10:22:00委託日可以提前3天算………為何還有認為委託日=當天……………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23:00可以提前3天,前提是你要讓屋主簽下去啊 XD上法院,一切以書面及事實發生時間為準.屋主要補簽約,那這篇私下成交就不會成立,不就這麼簡單?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2-27 10:24:00好.這篇屋主假設是簽了委託?那麼上面假設?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24:00但相反的,屋主事前沒簽約,事後不和你補,你是要怎樣?拿槍嗎我是假設文中說屋主自述未簽來說的.屋主說謊就當我整篇沒說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2-27 10:25:00那不就是了.我們也不是當事者.只能看文章細節
別聽無良仲介亂恐嚇,先跟屋主確認有無簽約給仲介銷售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26:00我只是講我瞭解的法律觀點,這樣有問題嗎?
作者: cyiap (cyiap) 2018-02-27 10:28:00
樓上那個還是不保險,先撤斡再去確認,頂多重下(依591價)
B是對的 任何訴訟都會強調時間 你以為同一天就沒事?
簡單來說,原po最好再次確認屋主有沒有簽約。如果有簽約,確認屋主是否於下斡旋三日內補簽。兩項若任一項成立,請摸摸鼻子自己認了
6百萬的房,買方的仲介費約12萬,賣方沒簽約要給嗎?
不用管無良的仲介護航 沒先簽委託 就是罰法 檢舉下去就對了
不對,不應該這麼武斷。三日內補簽的構成要件與的效力可能需要詳查
買賣方接觸後發現仲介違法銷售,買方決定中止合約不行嗎
所以我才說版上沒經驗的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買代尋案件以下我不再講了 還扯到仲介違法銷售勒 最美的風景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34:00你先把買代尋的法條規範說出來,不要把習慣當法條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35:00仲介業是有法律規範的,以法條為準.要以講習慣,以前三角簽可是經常的習慣
經驗上台灣到處都違停,法律上就是違法。經驗不等於法律
從這一篇就可以看出很多不把法條當一回事 只照過往習慣來走 爛東西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37:00買代尋可以,先代看,有人看屋了,想斡旋,先和屋主簽,再收斡程序才正確.OK
是是是 你們自己買賣就好 都不要call仲介帶看浪費時間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39:00這篇就是原發文者有在591找到案件,一樣可以連絡屋主看
我只能說跟你們接觸的業務都頗衰 好像欠你們的債要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42:00好好討論法律,不用這樣.換個情形,有個遵守規定的仲介有先
得道高僧都喜歡說,我不會動怒,但願報應不會發生在你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43:00串供? 所有一切都看事實. 我只講法律,只有你在說串供
我就說我沒動怒了呀 你覺得我動怒 好吧 那算我動怒
還扯到別人的孩子去了,真的很棒棒,大家別再砲他了,等等什麼話都說得出來,很難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45:00有沒有簽約這種事,文件拿出來一翻兩瞪眼,時間可以找客觀
這是事實阿 你就孩子子孫顧好好 別讓他被這種人糟蹋
這邊超多通靈人的 甚至沒有買賣經驗還可以幫人斷案件
屋主得知他的房賣640都有人買單,怎麼會願意賣600萬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47:00孩子當仲介,是要教好他照我10:37的推文程序去做,甚至就是
人是歪的 看法也是歪的 連說出來的話都歪今天你照著政府規範的流程去做 就沒人會炮你
你乾脆叫原PO把物件契約貼上來呀 看看會不會見光死 科
一直扯如果照政府規範流程去做 仲介早就餓死自己不照規範走 要怪誰
這邊一堆人都會通靈 都知道寫斡旋當下有沒有委託 呵呵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50:00我當賣方時,我和仲介的合約是我擬的. 你要事後和我補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51:00^帶看和通靈有什麼關係? 單純就文章內容評論,也能扯通靈?
好啦 不要講這麼黑暗 這屋主如果有上來看到版上在講
守法很難嗎?都吃步違法在先還要怪人不尊重,可笑可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53:00你真的以為合約一定只能仲介提供喔,還事後簽咧
我早就開好防護罩了 現在要扣我帽子說我都違法 頗呵
你接不接是一回事 你的觀念錯誤不照法規走 又是仲介身分 這才是被炮的原因
這種會有爭議的流程跟案子 交給愛辦吉事的三方去玩吧我觀念錯誤?你去當仲介至少半年以後再來跟我說吧看看你們美好的理想世界 會不會在你的認知中出現 科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56:00照法律做,其他廢話就少講點
所以 不合法條規定的習慣 就成自然?就是到處充滿這種仲介 才讓這一行黑掉優質的也不少 偏偏還是有老鼠屎
我說過這個案子叫做買代尋 你們自己去做一次體驗吧看看你認為美好標準合法的流程會不會如你所願呈現不和法條規定的習慣?你先告訴我你開車以來闖不闖紅燈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58:00隨便你,你繼續照你做法,只要不違法不吃虧,沒人能約束你
你停車以來有沒有停過黃線或紅線 不要裝聖人一次都沒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0:59:00我闖過紅燈,但我決不會說闖紅燈是對的(除了緊急避難) XD越扯越遠了,你請自便,不奉陪了
所以你憑什麼來評論不是我不是你而是第三方闖紅燈?然後裝的好像自己多神聖 自己都不會闖紅燈 別人違法網路上就是太多匿名這些人 偏偏業務很可憐 都公開身分今天如果我有第二個ID 說同樣的話 你不知道我是業務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02:00最後奉勸一句,違法大家都難免發生,被檢舉時不要硬拗自己對就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03:00你請自便吧
用實名在網路上的人永遠就吃虧 也是這個版最好笑地方不認識的人隨便說幾句話你把它當神在看當神在拜結果卻是以訛傳訛 積非成是 也謝謝你提醒我基本上有上述問題的買方或賣方 我一律不接案子
太歡樂了,第一次聽到有人說違法是常態,同業聽到都抖了
我時間要做功德也要拿去花在值得花對象 不是這種_____我有說常態嗎? 我只有說這叫買代尋 你自己去做一件看你一年 不 兩年好了 會成功做到幾件案子 祝福你
記得大廣告都是說他們是最重誠信的,原來誠信不是建立在法條上,而是建立在習慣上
客戶不誠信 你要跟他玩什麼誠信遊戲 頗呵這是五濁惡世 懂嗎? 有誠信的人在世間算少數了對不誠信的買賣雙方客戶 沒有仁義道德 只有勾心鬥角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09:00連法律都不遵守的人,在講五濁惡世? 戒律可比法律嚴多了XD
客戶誠不誠信 看業務的功力 有時候你一個小動作出來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1:10:00仲介沒簽約可以收斡旋金? 真不懂 想請教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10:00法律已經是俗稱最低道德標準了,你比他還低,然後感嘆五濁惡世?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12:00最低道德標準的意思不是不犯啊,是犯了不會說自己對好嗎?
連勞基法都可以修了在修 修了在修 你在跟我說法律標準
現實上可能你的老闆連基本的勞基法都沒遵守 快去檢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13:00修只是改標準,大家照新標準做.你的意思是反正會修,我現在
怎麼會覺得停紅黃線是可以的,這想法很妙,是不是停習慣
以後我看我帶看或諮詢都來收個顧問費 省的遇到這種XX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14:00先違沒有錯的.你看出差別在哪沒有?收顧問費OK,先講好就啦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1:15:00我都跟你說我賣方合約自己擬的,你在扯什麼學生?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2-27 11:16:00不天真的話,就是不要給房仲錢,私下跟屋主成交大家都來陰的嘛
你程度太差了 不是我想討論的對象 退下吧很多現實社會 有很多合法的骯髒事正在進行 快去檢舉吧
我前文至此從來都沒評論這流程合法與否 也可戴我帽子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2-27 11:21:00不就買家主張尚未簽約,所以合約無效,可以私下交易
你自己去做做看在來評論吧 做你所謂良心的業務也許你遇到的都會是這種客戶 這種客戶我已經沒碰了好多通靈人呀 那我們呼喚高雄當事人業務現身說法吧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1:28:00看完推文整理一下思路 首先 沒有屋主委賣 依法仲介不能收斡旋 二 案主已下斡但連繫到屋主 那如果要取得有利地位 案主應該要蒐證 包括屋主證詞 下斡時間證明文件 檢舉仲介 跟屋主洽談買房 請一個好的地政士協助辦理購屋事宜 這樣對嗎?附加問一下 請問跟誰檢舉?
說真的,想偷吃步就算了,被抓到就該認阿! 違停被開單我也就摸摸鼻子繳了,不會在那扯,被對就不對阿不對就不對阿。
好多通靈人呀 那我們呼喚高雄當事人業務現身說法吧順便一起呼喚高雄當事人屋主一起現身說法吧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1:35:00由於F仲的回答我不太滿意 只好自己摸摸鼻子上網查網路答案是說可以跟仲介公會或縣市政府消保官檢舉希望對案主有幫助 但記得做好蒐證
回樓上 你得到他了 網路匿名的誰都不可信 自己去查吧
你要版上業務教屋主跟買方如何告自己又成立的方法?這主題本身就很爆笑阿別人講現實案例 還要扯講案例的違法 不然你們來教一堆沒做過相關業務的人 每個都是房仲業務高手 頗呵每個人都是通靈人 直接就可以判定誰誰誰違法 都是腦補難怪這個版 真正懂得業務或是行家不願意分享 科科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1:48:00@Fujiwarano 我覺得 版友更希望房仲界不要劣幣驅逐良幣 每個希望房仲服務的人 都希望自己遇到好房仲護短常見 但只要您不是當事人 公允一點說話 難道不會讓您更容易遇到貴人嗎? 請問 依您的專業未簽約收斡是不是違規? 這版上版友是不是您的潛在買家或潛在賣家? 如果是您 收斡前是不是都一定會先跟屋主簽好委賣契約?
我這樣說好了 要我願意值得幫他買代尋的客戶 少之又少因為版上太多類似上面言論的這種人 簡單說用過了就丟我近期還曾經遇過有買方收斡的當下 夫妻另一方偷偷打電話給賣方經紀人詢問的 我也是事後才知道也是笑笑當然我也是很天真的幫買方想 也許是這賣方業務中傷至於需要不要再去查證 或我是否知道真相 等我開天眼吧太多人把合法放在嘴上 偏偏這行常常遇到就是客戶違法誰都想照規矩合法來做事情 偏偏客戶都採紅線能怎辦不做最大而已我有本事喊不做最大啦 但多少業務也有本事這樣喊呢?
某樓屋主亂降價都來了XD東西是他的,屋主跟你簽高因為有算仲介費啊 他要賣低沒有仲介費不是很正常?仲仲那麼厲害全掃貨就好了,照你們底價賣,屋主兼仲介不是更賺XD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8-02-27 12:51:00有趣,推一下
F仲介的立場可以理解啦,他認定仲介收斡旋時應該早就補好動作了大家只是在告訴當事人要先去弄清楚到底委託簽了沒吧,如果沒簽就有趣了另外bit 大的程度可能不是單 show 一張op 樂透對帳單的可以理解的吧
回樓上 如果那張對帳單還有當天SC的部份的話 會更好笑SC的當天 完全就是.....很多一般正常人無法理解的事件不過我那天不SC啦 因為怎麼說勒 搶該搶的錢就好了知足常樂 如此而已 該你的跑不掉 不該你的也帶不走9408那天的對帳單也有 但根本無意義這種有趣的歷史事件我有參與都會留下來自己做紀念的最近OP價格很黑心 還是做大台比較不會被黑到 風險上升做大台麻煩的就是無法射後不理 難怪無聊得上來嘴砲
F仲介板友,當我失言好了,我相信你操作有你的一套,不過如果你有注意過 bit 大在其他板的發言就知道他不會是你可能以為的學生沒買過房之類的。
我又不是指他 我只覺得他想法很奇怪啦他剛剛還提到同意帶看授權書這種新鮮的東西我好像六年內只遇過一次這種類型的屋主有些屋主奇奇怪怪自己堅持的想法就是逼業務闖紅燈如果大家都乖乖照遊戲規則走 這行也不需要勾心鬥角
這種應該是答應可以帶看但是不想給委託時,仲介怕口說無憑所以另外寫的吧
我比較懶且率性 除非他的物件特別A 不然我喊的碰這種懶
話說我賣房的時候,很多仲介也是想拿全泡所以不走聯賣硬是來凹要給委託啊 Orz
不相信我的人多的是 我服務願意相信我的人就不愁吃穿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18-02-27 13:22:00沒簽約,捉到了。那就放心買吧。
況且我又不是真的可憐到需要靠這行才能吃才能穿此路不通 自有他路為我開 我走我的陽關道就好了這行很多可憐的業務來來去去也看習慣了不過人生本如此
我自己賣房也是會多少跟仲介談過感覺對了才會給委託,只有一位仲介我看人不明簽了後不滿意,結果到期還一直硬魯要續簽也是很煩
我接案子也是先買賣雙方都會聊 有投緣適合才決定做話不投機半句多 請他去找他自己信得過的人就好了我去忙其他事情 經濟效益時間成本還比較划算當然有緣找我的人我也不會虧待人家就是 但還是互相你尊重我我也會尊重你 你懷疑我我也相對會懷疑你先出兩大口好了 減碼一些 明天的盤目前沒有idea
作者:
homestay (homestay)
2018-02-27 13:48:00這裡只有房仲會誤導你...不用聽業務互相護航然後被嚇 違法在先 去問問有法律知識
作者: tbere2002 (玩命阿飄) 2018-02-27 15:15:00
可以買 完全不用擔心
.....一下說備分 一下又說不甘自己的事 一下又說緣法... 呵呵 當仲介屈才了 要當海鮮比較賺
作者:
lwamp (堯堯)
2018-02-27 20:52:00房仲嘴臉真可怕房仲的價值就是幫買賣雙方節省時間金錢成本 這案例已經違反初衷 那房仲還有什麼價值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18-02-27 21:07:00牽猴仔很氣?
作者:
onewaya (哈)
2018-02-27 22:04:00屋主不想付那4%,拒絕斡旋不就好了而且房仲也不是屋主找的
紅明顯,不願意簽委託又給帶看的屋主通常都不好搞,直接找屋主不如直接跟仲介談仲介費,花點錢有人幫你處理好好的。要是屋主是老鳥,私下簽的合約搞不好是吃虧。
房仲一邊說不是他的case不想理,一邊崩潰七個小時,這....
看到不懂法律的房仲在那邊屁一堆 真心覺得好笑 果真半桶水響叮噹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8-02-27 07:52:00你貼到這裡來 很難不被仲仲知道..不過前後差個幾十萬 想辦法也要省起來 用話術反制
作者:
louic (...)
2018-02-27 07:52:00沒簽約,房仲能收斡..也真得不簡單..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8-02-27 07:56:00直接叫仲介出示委託書 沒委託書先檢舉仲介
作者:
viceten (我是空殼)
2018-02-27 07:57:00他要是有做功課我就不用發文了XD認真想幫他省這十幾萬
作者: jacky00321 (Dong) 2018-02-27 08:02:00
沒委託書,房仲業者不能進行廣告,光是這一點仲介立場就站不住了~所以直接跟屋主買吧!
作者:
LSanders (不想打球了啦)
2018-02-27 08:28:00所以下斡旋前有看不動產說明書嗎?沒有做不動產說明書=100%沒委任關係
作者:
viceten (我是空殼)
2018-02-27 08:32:00不動產說明這部分我還要跟他確認看看…我只知道他有簽斡旋合約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2-27 09:06:00屋主都說沒簽約的話,那就放心吧你缺錢的話,還能去告仲介呢
你斡旋都簽下去了 基本上直營店的話基本動作告訴你他的委託會在你斡旋收到的當天 就會簽完畢 乖乖付錢吧這也是為什麼有屋主po591的案子我不想碰 因常這樣糾紛買方往往會覺得買貴 但有可能只是屋主自己偷跑亂降價結果仲介業務還在骨底外或是本來仲介就要收服務費而且你都說買方是仲介電話call才知道的 乖乖付費吧這篇我已經幫你備份起來留作呈堂證供 雖然我非該業務你的題外話講到因果關係 你就是他們交易的破壞者無誤看起來很像熱心幫忙 但實際上是造成三方兩方痛苦而對你自己也沒有任何好處 只有自己厲害的爽感!?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8-02-27 14:19:00跟屋主喬好即可
這業務也很菜啦 客戶都帶看完沒要求屋主下架591 菜味樓上別亂教 只要業務手上有斡旋 跟委託同一天的要搞私下成交業務是可以買賣方求償足額服務費的你亂教的 到時候人家被告判輸罰錢了 你要幫忙賠嗎?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8-02-27 14:35:00你似乎只有站在自己立場考量而已 事實上 多的是跟屋主喬好即可
作者: cyiap (cyiap) 2018-02-27 14:36:00
趁成交前撤斡,確定有簽約就591價再下;已成交就…
我又不是業務 哪有我自己立場考量 我以天道立場考量別人介紹帶看的 乖乖付仲介費天經地義 不然你去做業務你來做業務 我用同樣手法玩你一百次做白工 看看感受回樓上 如果我是該業務的話 現在已經讓屋主簽收了如果夠老練精明夠資深的業務的話 目前已經走到這步了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8-02-27 15:58:00那麼就怪自己經驗不足吧!
作者:
k9o4bn05 (左營劉德滑)
2018-02-27 16:39:00曾經公司專任約,買方斡旋完,自己搜尋屋主,還被買方找到自行私下聯絡,最後屋主不賣
作者:
ladside (喇D賽)
2018-02-27 16:40:00最恐怖的是你省這點錢之後跟屋主交易糾紛,臉真的會歪
作者:
hwc (totoro)
2018-02-27 16:50:00最美麗的風景去法院好好談吧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2-27 16:58:00笑死人,屋主沒簽委任書,可以直接賣出給買方還給你仲介簽嗎?然後再付服務費給你?
作者: Hosan (Mr.厚) 2018-02-27 17:32:00
跟屋主溝通好就好,屋主跟仲介說不賣->退斡->私底下另外處跟屋主溝通好就好,屋主跟仲介說不賣->退斡->私底下另外處理,私底下怎麼處理,你跟屋主都不說仲介怎麼會知道?而且真的要告所花的時間跟成本,還不如去多開發幾個買方或賣方。屋主拒絕仲介,後面重新開始就好了吧。
真的有心要查的話 過戶後查謄本都知道呀 要不要告而已版上po了這麼多引誘犯罪的方法剛好備份起來做呈堂證供買方屋主都不說 躲過了一時躲不了一世 很巧紙包不住火可能哪天妳從家門口出來 剛好就遇到這位仲介 科科
作者:
vicowin (Wade)
2018-02-27 17:43:00沒簽約無法
跟屋主溝通好就好 這叫串供 孩子所以我都說了 沒委託是你聽屋主說的 屋主真不會騙人?所以我才說 老練的業務 收到斡旋的當下 委託也補完了要告不告是他的權利而已 他如果看你們可憐會放手不告如果連他都肚子餓想要告人來賺一筆的時候 就去法院見
作者:
vicowin (Wade)
2018-02-27 17:47:00屋主就是不給仲介賣啊 你收啥斡 樓上跳針哦
本來買賣房子三方歡喜快樂的事情 因為一些業障干擾會變成訟事也是人世間很值得玩味的因果 哈哈屋主不給仲介賣?為何還會讓仲介帶人看屋?前後矛盾?妳知道買方寫了斡旋就是呈堂證供之一了嗎?屋主不付費仲介自然會去處理屋主那邊 再者我就說了 有收到斡旋正常最慢也要當天是會補上委託做產調急件的 這是SOP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2-27 17:55:00
喔喔 真有趣
其實重點在屋主跟仲介有沒有簽約。不過說真的,不管法律上怎樣,人家有服務,讓人家做白工也不好,應該有得談啦!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沒看)
2018-02-27 18:01:00要怎麼搞怎麼橋,也是先撤斡就對了。省很多麻煩
不過仲介搞到比屋主自己上網賣沒殺價的價錢還高....版上不是都說仲介會幫買方喬到不差的價錢???
所以我開宗明義就說 屋主會自己上591的案件我至死不接因為衍生不必要的問題很多 而且想自己賣就自己賣個夠買方都想賺 賣方也想賺 業務也想賺 沒有對誰最有利少了業務就是剩下雙贏的局面?代表你世面見太少了剩下兩個就是你死我活 不是我想要全拿就是你想要全拿這就是五濁惡世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12:00真的告上法院,大家都要陳述自己的合約時間,仲介若先收斡再和屋主簽的,死的應該是仲介.不是只看日期而以.為什麼車禍空難夫妻一起遇難,死亡時間推定會整個讓繼承順位大翻盤就是時間先後的重要性
你知道委託時間沒有時的嗎? 只有斡旋有寫到時分其他我不想講了 業務帶看是事實 業務收斡是事實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15:00真的要依法依理行事,仲介若未先和屋主簽約是理虧在先,現
厲害的業務 會請店長協助 客戶收斡當下或之前委託補足你要抓漏洞是你家的事情 反正最後都是法院認證而已
甚至 當事人(親戚)都在網路上詢問如何犯罪 如何串供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16:00法院認證就是要看時間啊.大家陳述簽約時間,看看誰要做偽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17:00這和犯罪沒什麼關係,單純是民事合約細節而以.也不甘我的事.我只是要強調,法律要看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
版上也有人剛好備份回文了 要怎麼做就摸摸自己良心吧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18:00事後補正有些事是OK,只要不牽涉到他人權利義務.不然斡旋
上法院一定會問時間。當事人就算了,證人偽證民事變刑事,別想不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19:00那就看屋主啊,屋主決定要和別人先成交,就不會補約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20:00我沒亂教.我只是說一切看屋主是否已先簽約時間先後的重要性你不承認,那怎麼能當仲介,別人比你先成交你都事後補正來搶成交就好啦
b大的說法才是對的時間先後是絕對的,當日補假裝先簽約,這就叫偽證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2-27 18:22:00委託日可以提前3天算………為何還有認為委託日=當天……………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23:00可以提前3天,前提是你要讓屋主簽下去啊 XD上法院,一切以書面及事實發生時間為準.屋主要補簽約,那這篇私下成交就不會成立,不就這麼簡單?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2-27 18:24:00好.這篇屋主假設是簽了委託?那麼上面假設?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24:00但相反的,屋主事前沒簽約,事後不和你補,你是要怎樣?拿槍嗎我是假設文中說屋主自述未簽來說的.屋主說謊就當我整篇沒說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2-27 18:25:00那不就是了.我們也不是當事者.只能看文章細節
別聽無良仲介亂恐嚇,先跟屋主確認有無簽約給仲介銷售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26:00我只是講我瞭解的法律觀點,這樣有問題嗎?
作者: cyiap (cyiap) 2018-02-27 18:28:00
樓上那個還是不保險,先撤斡再去確認,頂多重下(依591價)
B是對的 任何訴訟都會強調時間 你以為同一天就沒事?
簡單來說,原po最好再次確認屋主有沒有簽約。如果有簽約,確認屋主是否於下斡旋三日內補簽。兩項若任一項成立,請摸摸鼻子自己認了
6百萬的房,買方的仲介費約12萬,賣方沒簽約要給嗎?
不用管無良的仲介護航 沒先簽委託 就是罰法 檢舉下去就對了
不對,不應該這麼武斷。三日內補簽的構成要件與的效力可能需要詳查
買賣方接觸後發現仲介違法銷售,買方決定中止合約不行嗎
所以我才說版上沒經驗的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買代尋案件以下我不再講了 還扯到仲介違法銷售勒 最美的風景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34:00你先把買代尋的法條規範說出來,不要把習慣當法條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35:00仲介業是有法律規範的,以法條為準.要以講習慣,以前三角簽可是經常的習慣
經驗上台灣到處都違停,法律上就是違法。經驗不等於法律
從這一篇就可以看出很多不把法條當一回事 只照過往習慣來走 爛東西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37:00買代尋可以,先代看,有人看屋了,想斡旋,先和屋主簽,再收斡程序才正確.OK
是是是 你們自己買賣就好 都不要call仲介帶看浪費時間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39:00這篇就是原發文者有在591找到案件,一樣可以連絡屋主看
我只能說跟你們接觸的業務都頗衰 好像欠你們的債要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42:00好好討論法律,不用這樣.換個情形,有個遵守規定的仲介有先
得道高僧都喜歡說,我不會動怒,但願報應不會發生在你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43:00串供? 所有一切都看事實. 我只講法律,只有你在說串供
我就說我沒動怒了呀 你覺得我動怒 好吧 那算我動怒
還扯到別人的孩子去了,真的很棒棒,大家別再砲他了,等等什麼話都說得出來,很難看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45:00有沒有簽約這種事,文件拿出來一翻兩瞪眼,時間可以找客觀
這是事實阿 你就孩子子孫顧好好 別讓他被這種人糟蹋
這邊超多通靈人的 甚至沒有買賣經驗還可以幫人斷案件
屋主得知他的房賣640都有人買單,怎麼會願意賣600萬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47:00孩子當仲介,是要教好他照我10:37的推文程序去做,甚至就是
人是歪的 看法也是歪的 連說出來的話都歪今天你照著政府規範的流程去做 就沒人會炮你
你乾脆叫原PO把物件契約貼上來呀 看看會不會見光死 科
一直扯如果照政府規範流程去做 仲介早就餓死自己不照規範走 要怪誰
這邊一堆人都會通靈 都知道寫斡旋當下有沒有委託 呵呵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50:00我當賣方時,我和仲介的合約是我擬的. 你要事後和我補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51:00^帶看和通靈有什麼關係? 單純就文章內容評論,也能扯通靈?
好啦 不要講這麼黑暗 這屋主如果有上來看到版上在講
守法很難嗎?都吃步違法在先還要怪人不尊重,可笑可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53:00你真的以為合約一定只能仲介提供喔,還事後簽咧
我早就開好防護罩了 現在要扣我帽子說我都違法 頗呵
你接不接是一回事 你的觀念錯誤不照法規走 又是仲介身分 這才是被炮的原因
這種會有爭議的流程跟案子 交給愛辦吉事的三方去玩吧我觀念錯誤?你去當仲介至少半年以後再來跟我說吧看看你們美好的理想世界 會不會在你的認知中出現 科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56:00照法律做,其他廢話就少講點
所以 不合法條規定的習慣 就成自然?就是到處充滿這種仲介 才讓這一行黑掉優質的也不少 偏偏還是有老鼠屎
我說過這個案子叫做買代尋 你們自己去做一次體驗吧看看你認為美好標準合法的流程會不會如你所願呈現不和法條規定的習慣?你先告訴我你開車以來闖不闖紅燈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58:00隨便你,你繼續照你做法,只要不違法不吃虧,沒人能約束你
你停車以來有沒有停過黃線或紅線 不要裝聖人一次都沒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8:59:00我闖過紅燈,但我決不會說闖紅燈是對的(除了緊急避難) XD越扯越遠了,你請自便,不奉陪了
所以你憑什麼來評論不是我不是你而是第三方闖紅燈?然後裝的好像自己多神聖 自己都不會闖紅燈 別人違法網路上就是太多匿名這些人 偏偏業務很可憐 都公開身分今天如果我有第二個ID 說同樣的話 你不知道我是業務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02:00最後奉勸一句,違法大家都難免發生,被檢舉時不要硬拗自己對就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03:00你請自便吧
用實名在網路上的人永遠就吃虧 也是這個版最好笑地方不認識的人隨便說幾句話你把它當神在看當神在拜結果卻是以訛傳訛 積非成是 也謝謝你提醒我基本上有上述問題的買方或賣方 我一律不接案子
太歡樂了,第一次聽到有人說違法是常態,同業聽到都抖了
我時間要做功德也要拿去花在值得花對象 不是這種_____我有說常態嗎? 我只有說這叫買代尋 你自己去做一件看你一年 不 兩年好了 會成功做到幾件案子 祝福你
記得大廣告都是說他們是最重誠信的,原來誠信不是建立在法條上,而是建立在習慣上
客戶不誠信 你要跟他玩什麼誠信遊戲 頗呵這是五濁惡世 懂嗎? 有誠信的人在世間算少數了對不誠信的買賣雙方客戶 沒有仁義道德 只有勾心鬥角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09:00連法律都不遵守的人,在講五濁惡世? 戒律可比法律嚴多了XD
客戶誠不誠信 看業務的功力 有時候你一個小動作出來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9:10:00仲介沒簽約可以收斡旋金? 真不懂 想請教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10:00法律已經是俗稱最低道德標準了,你比他還低,然後感嘆五濁惡世?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12:00最低道德標準的意思不是不犯啊,是犯了不會說自己對好嗎?
連勞基法都可以修了在修 修了在修 你在跟我說法律標準
現實上可能你的老闆連基本的勞基法都沒遵守 快去檢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13:00修只是改標準,大家照新標準做.你的意思是反正會修,我現在
怎麼會覺得停紅黃線是可以的,這想法很妙,是不是停習慣
以後我看我帶看或諮詢都來收個顧問費 省的遇到這種XX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14:00先違沒有錯的.你看出差別在哪沒有?收顧問費OK,先講好就啦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2-27 19:15:00我都跟你說我賣方合約自己擬的,你在扯什麼學生?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2-27 19:16:00不天真的話,就是不要給房仲錢,私下跟屋主成交大家都來陰的嘛
你程度太差了 不是我想討論的對象 退下吧很多現實社會 有很多合法的骯髒事正在進行 快去檢舉吧
我前文至此從來都沒評論這流程合法與否 也可戴我帽子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2-27 19:21:00不就買家主張尚未簽約,所以合約無效,可以私下交易
你自己去做做看在來評論吧 做你所謂良心的業務也許你遇到的都會是這種客戶 這種客戶我已經沒碰了好多通靈人呀 那我們呼喚高雄當事人業務現身說法吧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9:28:00看完推文整理一下思路 首先 沒有屋主委賣 依法仲介不能收斡旋 二 案主已下斡但連繫到屋主 那如果要取得有利地位 案主應該要蒐證 包括屋主證詞 下斡時間證明文件 檢舉仲介 跟屋主洽談買房 請一個好的地政士協助辦理購屋事宜 這樣對嗎?附加問一下 請問跟誰檢舉?
說真的,想偷吃步就算了,被抓到就該認阿! 違停被開單我也就摸摸鼻子繳了,不會在那扯,被對就不對阿不對就不對阿。
好多通靈人呀 那我們呼喚高雄當事人業務現身說法吧順便一起呼喚高雄當事人屋主一起現身說法吧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9:35:00由於F仲的回答我不太滿意 只好自己摸摸鼻子上網查網路答案是說可以跟仲介公會或縣市政府消保官檢舉希望對案主有幫助 但記得做好蒐證
回樓上 你得到他了 網路匿名的誰都不可信 自己去查吧
你要版上業務教屋主跟買方如何告自己又成立的方法?這主題本身就很爆笑阿別人講現實案例 還要扯講案例的違法 不然你們來教一堆沒做過相關業務的人 每個都是房仲業務高手 頗呵每個人都是通靈人 直接就可以判定誰誰誰違法 都是腦補難怪這個版 真正懂得業務或是行家不願意分享 科科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8-02-27 19:48:00@Fujiwarano 我覺得 版友更希望房仲界不要劣幣驅逐良幣 每個希望房仲服務的人 都希望自己遇到好房仲護短常見 但只要您不是當事人 公允一點說話 難道不會讓您更容易遇到貴人嗎? 請問 依您的專業未簽約收斡是不是違規? 這版上版友是不是您的潛在買家或潛在賣家? 如果是您 收斡前是不是都一定會先跟屋主簽好委賣契約?
我這樣說好了 要我願意值得幫他買代尋的客戶 少之又少因為版上太多類似上面言論的這種人 簡單說用過了就丟我近期還曾經遇過有買方收斡的當下 夫妻另一方偷偷打電話給賣方經紀人詢問的 我也是事後才知道也是笑笑當然我也是很天真的幫買方想 也許是這賣方業務中傷至於需要不要再去查證 或我是否知道真相 等我開天眼吧太多人把合法放在嘴上 偏偏這行常常遇到就是客戶違法誰都想照規矩合法來做事情 偏偏客戶都採紅線能怎辦不做最大而已我有本事喊不做最大啦 但多少業務也有本事這樣喊呢?
某樓屋主亂降價都來了XD東西是他的,屋主跟你簽高因為有算仲介費啊 他要賣低沒有仲介費不是很正常?仲仲那麼厲害全掃貨就好了,照你們底價賣,屋主兼仲介不是更賺XD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8-02-27 20:51:00有趣,推一下
F仲介的立場可以理解啦,他認定仲介收斡旋時應該早就補好動作了大家只是在告訴當事人要先去弄清楚到底委託簽了沒吧,如果沒簽就有趣了另外bit 大的程度可能不是單 show 一張op 樂透對帳單的可以理解的吧
回樓上 如果那張對帳單還有當天SC的部份的話 會更好笑SC的當天 完全就是.....很多一般正常人無法理解的事件不過我那天不SC啦 因為怎麼說勒 搶該搶的錢就好了知足常樂 如此而已 該你的跑不掉 不該你的也帶不走9408那天的對帳單也有 但根本無意義這種有趣的歷史事件我有參與都會留下來自己做紀念的最近OP價格很黑心 還是做大台比較不會被黑到 風險上升做大台麻煩的就是無法射後不理 難怪無聊得上來嘴砲
F仲介板友,當我失言好了,我相信你操作有你的一套,不過如果你有注意過 bit 大在其他板的發言就知道他不會是你可能以為的學生沒買過房之類的。
我又不是指他 我只覺得他想法很奇怪啦他剛剛還提到同意帶看授權書這種新鮮的東西我好像六年內只遇過一次這種類型的屋主有些屋主奇奇怪怪自己堅持的想法就是逼業務闖紅燈如果大家都乖乖照遊戲規則走 這行也不需要勾心鬥角
這種應該是答應可以帶看但是不想給委託時,仲介怕口說無憑所以另外寫的吧
我比較懶且率性 除非他的物件特別A 不然我喊的碰這種懶
話說我賣房的時候,很多仲介也是想拿全泡所以不走聯賣硬是來凹要給委託啊 Orz
不相信我的人多的是 我服務願意相信我的人就不愁吃穿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18-02-27 21:22:00沒簽約,捉到了。那就放心買吧。
況且我又不是真的可憐到需要靠這行才能吃才能穿此路不通 自有他路為我開 我走我的陽關道就好了這行很多可憐的業務來來去去也看習慣了不過人生本如此
我自己賣房也是會多少跟仲介談過感覺對了才會給委託,只有一位仲介我看人不明簽了後不滿意,結果到期還一直硬魯要續簽也是很煩
我接案子也是先買賣雙方都會聊 有投緣適合才決定做話不投機半句多 請他去找他自己信得過的人就好了我去忙其他事情 經濟效益時間成本還比較划算當然有緣找我的人我也不會虧待人家就是 但還是互相你尊重我我也會尊重你 你懷疑我我也相對會懷疑你先出兩大口好了 減碼一些 明天的盤目前沒有idea
作者:
homestay (homestay)
2018-02-27 21:48:00這裡只有房仲會誤導你...不用聽業務互相護航然後被嚇 違法在先 去問問有法律知識
作者: tbere2002 (玩命阿飄) 2018-02-27 23:15:00
可以買 完全不用擔心
.....一下說備分 一下又說不甘自己的事 一下又說緣法... 呵呵 當仲介屈才了 要當海鮮比較賺
作者:
lwamp (堯堯)
2018-02-28 04:52:00房仲嘴臉真可怕房仲的價值就是幫買賣雙方節省時間金錢成本 這案例已經違反初衷 那房仲還有什麼價值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18-02-28 05:07:00牽猴仔很氣?
作者:
onewaya (哈)
2018-02-28 06:04:00屋主不想付那4%,拒絕斡旋不就好了而且房仲也不是屋主找的
紅明顯,不願意簽委託又給帶看的屋主通常都不好搞,直接找屋主不如直接跟仲介談仲介費,花點錢有人幫你處理好好的。要是屋主是老鳥,私下簽的合約搞不好是吃虧。
房仲一邊說不是他的case不想理,一邊崩潰七個小時,這....
看到不懂法律的房仲在那邊屁一堆 真心覺得好笑 果真半桶水響叮噹
作者:
ertip (...)
2018-02-28 07:06:00事後補委託才是作偽證 還要想當天補就死無對證......自己想先做偽證就算了 還威脅告人私下交易 上法院看法官最後信誰吧 恐龍法官是有 但是絕大部分的法官並不傻好嗎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8-02-28 11:50:00這篇要轉寄到我的信箱 哈哈哈 長見識了
某樓房仲嘴臉很噁心 備份啥?去告啊?關你屁事,就是有你這種房仲大家才討厭,而且還自以為懂法律,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