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看房子遇到一些狀況
想請教大家要怎麼解決才好
以下以第一人稱描述
其實我們看屋經驗很少,
最近看了一間房子滿喜歡的,
我用比附近房子實價登錄還高的費用去談
因為仲介說我這間屋況比較好,不太需要整理
在付了斡旋金的隔天想說帶建築師朋友去看,
是否有哪些地方需要整理,
結果朋友馬上發現有多處漏水造成的水痕,
房仲聽到馬上保證他會負責修
但是簽斡旋時,現況同意書屋主勾無漏水,
過程中仲介也沒提漏水的情形
基於修贍費不少,我們決定放棄斡旋
我們先以訊息跟房仲說要放棄,
房仲說 恩...反正也要見面拿斡旋金,我們見面談
沒想到晚上去找他時,他說屋主早上就已經簽名了,
只是還沒拍斡旋書給他,他明天早上再請屋主拍給我
隔天下午我收到的圖檔,上面的簽名也不是屋主的
(也許他委託家人,但我不曉得可不可以?)
總之是在我說要放棄斡旋之前,都沒有收到屋主同意斡旋書,
都只是房仲“口頭”說屋主簽了
現在房仲跟我說屋主要沒收斡旋金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合理的嗎?
如果房仲口頭說屋主簽了就算數,
那為什麼我們還要簽斡旋書才能跟屋主談價?
很想直接去消保官申訴
但又怕斡旋書上有陷阱,硬碰硬會被房仲告阿...
手機排版...請見諒@@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