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會住宅是租的穩定解方,我看也不見得
目前台灣所有社會住宅都有6年條款,一次租3年,最多可續租一次,等於一次最多租6年
,
這樣6年後還不是一樣會被逼搬家,頂多這6年租金比較便宜而已
如果真的要穩定,應該推終身制的社會住宅
以房客表現計算積點,若是表現符合住戶公約的良好房客,即可續租
而房租甚至不用市價七折,比照市場行情即可,中低收入戶再另案補助
這樣既能維持住戶品質,而房客也不必擔心被逼搬家
雖然房租可能會上漲,但不用付頭期款與背房貸,還是能吸引一大批人去租
覺得不划算的自然就會去買房了,既能滿足居住穩定的需求,政府收入也能增加
現在的社會住宅模式根本只是做半套,
頂多是讓人有6年的時間可以多存一點錢而已,6年後照樣要買房
只能說是延長房屋交易頻率,減少房價提升速度而已
要說抑制甚至降低房價,以目前的社宅制度來看,我看幫助也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