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一成,就差那一點,叫政府捏一下乾脆連一成順便好了。
這樣0頭期款,阿不就變成租屋?
跟車子一樣,租滿三年整台送你。
房子租30年,整間送。這樣也未嘗不是德政。
或者0頭期款,40年房貸,再不然50年?60年?其實都是等於變相租一輩子。
差別是不會有房東來亂,突然女兒回來要住,趕人。
如此就沒有居住問題了。不過0頭期款那個每月要還的金額可不算少,分40年就還好了,
再不然60年總可以吧,60年每月還,還沒辦法的,乾脆不要買好了。
如果中途病故,整間就收回來拍賣,亦是可補償價金,其實也不會虧到哪。
這種變相型的租屋好處就是房價的漲跌是買的人自己承擔的,不是房東,等於類似...
風險轉嫁的概念而已。
其實政府捏一下,建商貼一點,未嘗不可能。這樣建商就可以蓋蓋蓋,蓋到天荒地老,
房子每人都有了,生活快樂了,且建商如果上市櫃,風險是股東均攤,其實沒有什麼實務
上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