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nchenggc (1234 5678)》之銘言:
: ※ 引述《rpg1510 (八分之三)》之銘言:
: : 我也贊成取消房地合一稅
: : 但取代的是:實價課稅
: : 唯有把房價打回原形,才有居住正義
: 這是你想的居住正義
: 我想的正義是房東發零用錢求我租,哈~
: 講點實際的,不管透天或公寓
: 假設一般四口之家使用40建坪
: 1坪算10萬成本好了,土地用送的
: 40坪的房子就要400萬了
: 不能再低了,總不能叫人蓋房做功德吧
: 400萬的房屋稅,1%4萬,3%12萬
對囤屋者來說 這個稅金才剛剛好而已
: 哇靠!一般人為了居住正義,每年要做1~3個月白工耶,都政府抽走了
: 想當然大多數人負擔不起
: 最後的結果就是房子不用蓋了
: 工人都失業,台灣房子越來越老舊
: 台灣成第三世界國家
: 差不多是這樣XD
直接用這例子
順便來測試一下 預估的持有稅制度可不可行
來看看 對一般單一自住者的稅金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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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價化稅基 │
│ 現行不動產持有稅的稅基是以"公告價"為準 遠低於市價的1/5│
│ 除了自住一間可以低稅外 (稅基採公告價) │
│ 而兩間以上就該往"實價課稅"邁進 (稅基採市價) │
│ 也就是持有多少閒置不動產 就該付出多少價值(市價)的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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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400萬 自住公告價約市價的1/5 約為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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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級距制稅率 │
│ 規定不論年齡一人名下就一棟自住不動產 │
│ 富人想多擁有不動產 就多生小孩名下持有(改善少子化) │
│ 第二棟以上即為非自住 稅率可採等比級數上升 │
│ │
│ 舉例: │
│ 不動產數 1 2 3 4 5 6 │
│ 自住 0.1% 非自住 1% 2% 4% 8%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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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稅率0.1% 80w*0.1%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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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惡逃漏重罰 │
│ 借人頭、假做價、假發票...等不管何種手段 │
│ 只要經查"惡意逃漏"屬實就重罰 如:罰金補稅+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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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自住一間才稅繳800 囤房者則繳4萬以上
不是蠻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