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幾年前娘家買了房子
由於兄長與我能力較好,各出頭期款。
(娘家母親懇求我幫忙先拿錢出來)
房屋及土地就過戶各半給哥哥與弟弟。
弟弟沒什麼存款,我與哥哥暫時不計較。
弟弟也口頭承諾會支付房貸及往後慢慢還給我與哥哥多負擔的頭期款。
(弟弟做哥哥保人,由哥哥為銀行債務人買房)
沒想到,幾年過去,弟弟身體不好,賺錢幾乎只花在自己身上,基本上房貸壓力等於落在哥哥身上
與弟弟只要談到錢的事情就會不歡而散。
我看了很擔憂,以後漫長的貸款怕壓垮兄長。
所以起了我與弟弟各負擔1/4房貸,哥哥則2/4房貸的念頭。
由於弟弟名下持房屋土地各1/2
我該取得土地還是房子何者所有權為佳
且看樣子,要向弟弟討錢應該往後越發困難,甚至要有弟弟可能把不動產向銀行貸款的最糟情況。
我無法負擔與哥哥兩人各一半房貸,因為我也是要負擔自己小家庭的開銷。
要弟弟全交出所持有的不動產,現在應該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