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上圈起來的兩個區域
: 既不是雨遮也非陽台更非室內區域
: 再過去就是建商的外觀柱
: 問了建商得到答案是柱子之類的
: 表達自己立場後(希望扣掉坪數)
: 建商表示按照法規就是能算
: 請問這個真的能算在坪數內嗎?
: 雖然小但也是十幾二十萬左右
: 就算真的能算好了
: 也太黑了吧
: 明明沒有使用到就因為法規可以就往小老闆姓身上挖
上面推文有人講了一些 簡單一次整理一下
主建物 從外牆外皮開始量
共用牆從牆中心開始量
公設陽台 最多不超過1/8建築面積 超過就吃你容積
雨遮現在建物都不能登記了 之前可以登記大概會影響權狀大小
現在很多案子都還是有做但不登記 以前法規沒那麼嚴有些雨遮爆大的房子真的扯
其他機電設施樓梯現在幾乎都登記成同一張建號讓住戶共有
蓋的時候是這樣算 登記的時候也是這樣算 賣的時候也是這樣
對於買方來說當然會覺得我怎麼都在買公設不合理 但現行法規就是這樣
你以後貸款 或是賣錢 也是照這個登記坪數
不想要公設就去考慮公寓 反正陽台推到飽 樓梯最多被扣8%
市場上所有房子都是當時法規能做到多大就會做多大
做不到 就是吃容積 或是 讓可銷坪變小 不管那個原因對建案來說都是收益變少
不要說建商了
信義區大安區的地主合建或委建 登記少一坪他就少100萬了 馬上都拍桌跟你對罵
所以之前雨遮就算不能計價但可登記 還是有不少建照在搶時限掛建照申請
至於公設喔很多人會覺得都是建商亂搞
其實地主自地自建也是會遇到 建築法規這幾年愈改愈硬
光是一個無障礙樓梯就讓一堆案子樓梯喬老半天塞不下
只能說台灣的建築師都很厲害啦 外觀不能多強 但容積跟公設一定是塞好塞滿
至於柱子 可以去參考現在新的預售屋
為求室內格局方正柱子大多會設計成現在有點像在
室外的感覺 這個可以多看一些預售的圖面參考
沒人會希望自己室內有各種柱子檔到 那最後就會設計成這樣在外面的感覺
房子還是要有柱子吧
房子都買下去就別想那麼多了 有個新家是好事 不要住的不開心
你新成屋比較無解
預售屋的話可以去爭一下 預售定型契約有規定
六、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二)依第四點計算之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
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百分之二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百分之二),且雙
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該面積
所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結算。
(三)前款之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超過百分之三者,買方得解
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