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新成屋,強制住戶『共同持有』社區店面?

作者: Coconut ( 敝狗自珍 )   2019-05-20 18:35:41
上個月看了個台北市新成屋,
強迫住戶要『共同購買』社區的三戶店面。
也就是買一戶住宅,會得到4張權狀,名下出現4筆不動產。
回家後越想越怪,這...到底是什麼怪招?!
想請教各位,這房子若買下去,是否後續問題很多?
 
建案狀況:
商三,250戶左右,25~39坪,每坪開80萬上下,
公設比36%,管理費每坪$100。
原本的公設:健身房、閱覽室、瑜珈室。
建案分兩棟,以下簡稱A、B棟。
一二樓是7戶店面(一般零售業)、大廳和公設。
7戶店面,建商自己保留4戶。
另外3戶店面,卻要強制 250個住戶共同持分!?
第一戶,在A棟,跨一、二樓,約 110坪。
一樓和社區大廳打通,放了沙發 & 意味不明的雕塑。
二樓和其他公設打通,變成「社區媽媽廚藝教室+長桌宴客區」。
第二戶,約 50坪,已是B棟的一樓大廳、沙發會客區。
第三戶,是畸零空間,約兩個電梯大小,目前空置。
我搞不懂建商這麼做的用意,
目前只想出以下缺點,完全想不出優點:
(1)每年要分攤三個店面的房屋地價稅,北市的新成屋稅額並不便宜。
(2)名下有三間店面,幾百人共同持有,沒有資產價值。
(3)只要任一屋主被法拍or欠債,這些看似大廳、公設的「店面」也可能跟著遭殃?
(4)房子住十年後想脫手,沒人會願意一起買下那幾百人共同持分的店面吧...
請問這建案狀況,是否根本就燙手山竽,完全不用考慮購買呢?
還是有什麼我沒想到的優點?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20 18:54:00
拿店面約定使用成為公設,你自己不都知道了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5-20 19:10:00
那是公設改店面出租要補管理費吧QQ
作者: IS0987 (FQ)   2019-05-20 19:19:00
同二樓看法
作者: aesdu (123)   2019-05-20 19:33:00
可以控制店面出租給的行業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9-05-20 20:21:00
出租補貼管理費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9-05-20 22:03:00
不管有沒有買可偷偷檢舉至建管處,建管處派人來後會要求恢復使照平面圖之原狀。
作者: IS0987 (FQ)   2019-05-20 22:23:00
你去掉使照跟圖說出來看就知道他是啥了,我還是覺得是建商二工過的店面= =我是覺得有疑慮的話就別買,房子不是只有這間沒必要冒險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20 23:49:00
店面二工公設啦。公設怎麼二工成店面還請門牌及權狀?
作者: a58702152 (sam)   2019-05-21 00:07:00
不就垃圾建商的商業手法
作者: ooxxooxx (~陽光般的笑容~)   2019-05-21 01:43:00
公設是店面可以出租不是算優點嗎?
作者: k0939770752 (一歲一個月!棒棒)   2019-05-21 10:23:00
臺北市這幾年二次施工抓很嚴 這建商真猛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5-21 11:29:00
打通就一定會有小違規啦,不過最大麻煩其實還是你擔心的產權問題,基本上建商這樣搞的案子我是不會考慮
作者: chiangww (none)   2019-05-21 13:22:00
就強迫賣你店面啊,不用考慮。(除非你愛)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9-05-21 15:19:00
會掛商3,北市,那這種的地基多大就是問題,會這樣搞其實設計事務所本身…………
作者: divahe   2019-05-21 19:25:00
你把那三筆想成公設就好,信義計畫區也有類似這種狀況,有獨立權狀的公設,只是3筆有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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