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於去年底簽約訂了預售透天
當時於買賣合約書內有附了一項「委託代辦貸款書」(內文如照片)
https://i.imgur.com/9Dq9kJ8.jpg
https://i.imgur.com/ypFxVgD.jpg
上週建商通知使用執照已核發
請我們一週內完成貸款備件資料
但因為目前房屋的現況是主結構體皆完成
外觀如磁磚欄杆也幾近完工
內部尚有衛浴設備、樓梯扶手、廚具、接通水電、房門等細項未完成
詢問建商是說貸款需要審核時間抓一個月
屆時房屋也差不多會全數完工
而目前擔心在未驗屋的情況下就過戶核貸後
我只剩一筆交屋尾款10萬元的籌碼
能催促建商改善房屋缺失
所以想確認的是當時所簽的「委託代辦貸款書」
是否就是「撥款同意書」呢?
若不是的話我這週去繳交貸款備件資料
建商要我簽「撥款同意書」時
我可以怎麼做會對自己比較有保障呢?
另外
我發現合約內有一條為
「賣方應於收到貸款日起60日內完成交屋,但60日內利息由買方支付、60日起才由賣方支
付」
這是不是與內政部所制定的定型化契約違背?
問題較多且繁複
再請各先進不吝解答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