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目前想購入一屋,因為稅率的關係,
在煩惱到底要登記誰的名字,十分苦惱。
希望能有建議,感謝。
夫:
目前名下無房,已賣過一屋,使用過一生一次的土增稅優惠。
正常工作。
妻:
名下一房,無貸款。由妻子母親入籍居住,未辦理自用住宅。
(應該會去登記為自用住宅)
無工作
現在要在買一間房子,原本是希望買妻子的名字。
因為如果未來要賣這樣可以適用一生一次的土增稅優惠。
但是因為妻子名下有兩間房的話,銀行說貸款利率較高
而且這棟房子就不能辦自用住宅。
如果是買先生的名字,因為太太名下有房,
未來要賣也不能用一生一屋的優惠利率。
但是貸款利率較低
這棟房子可以辦理自用住宅
以上的理解對嗎??
要如何評估究竟房子要登記妻子的名字還是先生的名字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