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專業房仲回文~
最近剛解約 還有正在談解約的Orz
所以流程有一點熟
首先 分兩個面向跟您報告
1. 你驗屋了嗎? 2. 你為什麼那麼趕著代償?
一般來說 驗屋是交屋前的最後一道手續
你要確認屋況已經變成當初合約內載明的情況
才能請你的代書跟銀行作代償的動作
很多房仲會說 沒關係啦 先代償後續我們來喬
如果你不是買過很多次房子 你很有可能會吃虧喔
再來 合約內容應該有 所謂的違約條文 拿出來看
內政部是規定延遲一日交屋罰萬分之二 上限總價15% 但各家仲介略有不同
綠色直營的是每日千分之一 上限總價15%
如果你要伸張你的契約書權利
一般人會走的方式 先寄存證信函 用白話寫就好
如果不會 各地法院有法律扶助可以諮詢
(一般來說仲介公司會有法務人員 直接找他們最快)
寄出去之後 你就等收到存證信函回執聯
看他有沒主動跟你聯繫 如果沒有那就走法院吧~~~
但是要付的錢 裁判費 律師費 舟車勞頓的費用就很難計算了
(以上為去法院的方法)
""最簡單方法""
請仲介跟原屋主說 請她在幾天內搬走
如果不搬 那就等著法院見 每天千分之一的罰金 看看他們會不會擔心
EX 100萬=罰 1000元; 可以一直罰到150天
但是你不是買桃園套房 所以不會那麼便宜~
對一般人來說 絕對有感 而且他的尾款還在履保
對原屋主 要拿錢 絕對會配合!!!!
如果真的不聽 再用訴訟吧 個人真的不建議 累人累己
然後 仲介不幫忙 你可以打電話去總公司客訴他
最後不行 再投書黴體吧
以上 小仲介心得文
※ 引述《potato4547 (potato)》之銘言:
: 買賣雙方透過仲介成交,7/15要交屋,我的錢早已進履保,並且一部分的錢已清償屋主的貸
: 款,之前我跟仲介說,屋主還沒騰空我就要同意撥款去清屋主的貸款嗎,他說沒關係,交屋
: 前一定清空,沒差幾天。結果剛剛仲介打給我說,屋主的哥哥還沒找到地方住(屋主的哥哥
: 也住在該房屋裡面),要再給他一點時間,並且告訴我,我的權利可以主張千分之一的違約
: 金,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呢?我有跟仲介說我不想讓他們拖,所以如果他們真的遲延,違約
: 金是從履保那邊扣嗎,還是我要先寫存證信涵之類的?怎麼做比較能保障我的權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