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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3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昨(22)日在行政院會的臨時動議上重提將房屋稅、
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請
財政部洽妥各地方政府意見,尋求共識,審慎研議。
台北市政府曾向行政院提議,短期先修正房屋稅條例,將房屋
標準價格修正為每兩年重行評定一次;長期目標是將房屋稅、
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因財政部於2017年4月徵
詢各縣市政府意見,多數地方政府不贊成,所以未修正。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2016年開始房地產交易
採實價課稅後,基本上就是房、地稅合一,但現在公告地價評
議委員會,是兩年進行一次,不動產房屋標準價格評議委員會
則是三年審議一次,兩個稅率評定是分開的,每六年才會同時
進行,因此希望中央考慮一致化,都改為兩年評定一次。
游適銘說,這個好處是同一步調,可以同時掌握房地市場價格
變化,且作業簡便,房屋稅、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
,一年只要寄一次繳稅通知書即可,不會像現在5月繳房屋稅,
11月繳地價稅,何況不少國家都是採用房地合一稅,如美國、
加拿大、英國等都是。
至於房地稅合一開徵不動產持有稅,費率是否會有變化,引人
關注。對此,游適銘指出,稅收涉及稅率評定,評定後還須再
計算,很難說開徵的稅額會不會增加或減少,但至少行政效能
可以提高,且較簡便。
據了解,房屋稅和地價稅是地方最大、最重要的稅收來源,房
地稅合一徵收後,稅收金額會否改變,還需進一步精算,但有
地方政府擔心稅收可能減少,持反對意見,因而財政部於2017
年4月徵詢各縣市政府意見後,多數地方政府並不贊成,所以
未予修正。
心得:
柯P的先給"後拿" 來了?
房地價格評議的時間縮短, 理論上稅基應該更貼近市價行情,
目前自用地價稅是千分之2,非自用地價稅是千分之10, 如果
房地稅合一, 未來税率怎麼訂就是學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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