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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日籍小夫妻本來為了雙語學區及優良生活品質而購買天母公寓,
豈料入住後才發現是海砂屋,讓他們連睡覺都怕被掉落的水泥砸傷。
專家建議,若有發現是海砂屋,可依民法規定向原屋主主張出賣人需負瑕疵擔保責任,
要求解約或減少價金,如仲介違反調查義務,亦可請求仲介退還仲介費及損害賠償,
程序上並可透過「消費者服務中心」與「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
若均無法解決,則需透過訴訟為自身爭取權益。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台北市天母一名消費者投訴,
與日籍丈夫透過永慶房屋看中一戶天母公寓,
看屋隔天仲介就以很多人詢問此房為由,催促趕快付訂簽約,
更在簽約過程中,要求消費者簽署放棄氯離子含量檢測及相關權益的「增補契約書」;
消費者因不熟悉高氯離子建物為何,但仲介及其團隊均稱只是個數據並無意義,
沒想到入住不到一星期開始漏水,請水電工維修拆除天花板後,
赫然發現陽台、天花板,水泥剝落、鋼筋外露嚴重,
更被請來的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技師研判為海砂屋。
針對該案例成交後,發現房屋有漏水甚至是海砂屋的問題,消費者該如何為自己主張權益?
專家表示,買方可依據《民法》規定向賣方主張「出賣人需負瑕疵擔保責任」,
依法請求解約或請求減少價金,即當出賣人將房屋交給買方時,
不能有效用、品質減損,或價值減損的瑕疵,而漏水屋、海砂屋屬效用、品質減損,
海砂屋更可能有嚴重價值減損,前屋主必須賠償買方。
又仲介業者如就屋況瑕疵調查有疏失或故意隱瞞情況,
買方可要求仲介業者亦應負賠償責任。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更在今年4月公告,
目前台北市公告列管「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計有49件,約2365戶。
建管處針對當中515戶無正當理由仍持續使用之建築物,
均依法裁罰所有權人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藉以督促社區住戶早日整合重建意願,儘速拆除重建。
消保官建議,當消費者發生購屋糾紛時,
可找各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若消費者是經仲介而購屋,可先透過購屋買賣的仲介進行協調,
也可找各地方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以加速糾紛的處理。
心得:
永慶這個也太惡質...
除了調解之外,消費者應該已經可以開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