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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新北報導
大樓停車場本是用來停放汽機車的,但在新北市一棟社區住戶投訴,表示社區的停車場部
分車主,有長期堆放雜物習慣,而且行徑越來越誇張,堆放範圍不只在自己車格內,甚至
延伸到了公共空間,還把腳踏車牽下來停放,位置就擺在消防設備前,讓住戶氣得說:
「要是發生緊急事故,根本沒把人命擺在眼前。」
投訴住戶居住該社區長達20年,直說以前這類狀況還沒有那麼嚴重,只不過因為越來越多
人堆放,管委會初期還會張貼公告,要大家配合不要堆放雜物,但因為沒有法律上的強制
約束,讓更多住戶是變本加厲,根本就不把社區規約當一回事。
記者致電訪問社區管理員表示,在社區規約裡有明確規定停車場的使用規範,一般來說住
戶如果是放置在自家車格內,不是危險物品的話,只要不要影響動線,都不會刁難住戶,
但針對擋道、影響救災安全避難等空間,就會對住戶勸導。 其實社區規約是由區權人同
意就會生效的規定,但是一般在實際上的時候,必須透過法院來取得實際的罰鍰,法律效
果必須由法院來執行。所以如果社區沒有對住戶提告,規約的嚇阻效果大於實質作用。面
對停車場雜物堆疊亂象無「法」管,住戶不免感嘆:「這一切考驗住戶人品問題!」。
心得:如果是擺在自家車格就算了~但是擋到消防栓真的太母湯 怎麼可以這麼自私...
話說其實管理員也很無奈啦 又怕得罪住戶 沒辦法強制怎麼樣 先前就有案例是把擺放閒置
已久的東西 拿去作廢 但就被告侵占毀損 壞人有理 好人難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