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換多少坪是看容積率跟建蔽率
跟房價沒關係
連這都搞錯,也能寫一篇
都更的最大缺點是有最小面積限制
還有隔壁鄰居的阻擾
如果你說的缺點是真的
那危老就不會這麼多申請案了
※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無須贅述,
: 這次來談談都更的五大缺點:
: 1. 分到的室內坪通常比舊房還小
: 蓋房子是需要錢的,房價越低,就要折售更多坪數抵付造價,
: 因此若房價在70萬以上,才有可能室內一坪換一坪。
: 試算重建坪數
: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redesign
: 2. 房屋稅從千元漲到數萬
: 重建後因為屋齡構造單價及路段率之調整,
: 房屋稅上漲約3~10倍,另有辦法可減免50%,
: 這部份合建契約不會寫到,通常是收到房屋稅單才驚覺。
: 3. 土地增值稅
: 政府視「重建」為一種房地交易,即「地主賣地建商賣房」,當然要抽土地增值稅,
: 以長期持有一戶台北市大安區30坪公寓為例,
: 土增稅大約120萬(自用減半),另有辦法可減免40%~100%,
: 通常地主在簽約時,容易忽略這一點。
: 4. 價值選屋的風險
: 綜看許多合約,多採「價值選屋」,
: 但價格表卻由建商制定,同時劃下一堆規定(地主只能從二樓開始選......),
: 地主易陷入被予取予求的風險。
: 5. 合建契約眉角極多
: 好好住的沒事,誰要跳入合約困擾之中呢?
: 從分配、選屋、稅務、規費等都可能在無意間侵蝕財產。
: 從以上五點大概能感受到都更龜速的原因,
: 現行的做法帶來太多不確定感,
: 如果能夠明訂權利義務、規則方法等(類似定型化契約),
: 地主才有機會衡量自身利弊,決定是否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