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fcke (drive)》之銘言:
: 民法寫很清楚吧
: 不要在有模糊地帶的地方去爭辯
: 你就從頭期款到後面所有房貸都是找父母親帳戶出去
: 反正一間2000萬房子 440萬贈與怎會不夠你繳本利和
: 不過你這邊不能有金流出去到你父母那 不然對方也可以打這點
拜託不要不懂出來誤導
離婚是民事官司,你「惡意」透過父母轉一手就構成侵權了。
直接 你刑事,雖然穩輸但是可以要求法院調出你全部相關金流
只要證明你的錢透過父母帳號轉一手,保證法官爆氣偏向原告
如果要防備老婆,唯二 無可 就是脫產or婚前協議
你一開始就買你爸/媽名字 就跟你老婆無關了
但又有遺產稅 兄弟爭產的風險
直接簽婚前協議 雙方財產自理才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