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小弟看中一間約三年的物件,目前依然是建商請代銷代理銷售(對,賣了三年還沒賣完)
一個月前代銷開價如下。
827萬含車位(140萬)
權狀30.6 公設32 %主建物約20-21坪
由於沒有用車需求,未來也不考慮購車,所以不會購買車位。
這部分代銷有退一步,他說願意車位部分以115萬的價格給我,所以折價後的價格為802萬
。
但我還是不考慮車位的部分,代銷說那就是直接扣掉115萬,所以價格是712萬。
(這部分很詭異,代銷竟然是用115萬折給我,而不是140萬,這樣不就是變相的把25萬加
到房屋總價上了嗎?我覺得不是很合理XD)
小弟很喜歡這個物件,所以有考慮出價。
最近這一年的平均成交價(成交大概4-5間)為一坪21.5萬上下。
去年有一個物件也是不含車位,成交價為650萬。
想詢問的是,我應該出一樣的價格給代銷,並且表示如果可以的話就馬上簽約,還是先出
20左右,再慢慢和代銷談呢?
猶豫很久,不知道怎麼定奪,所以上來請問一下大家。
有勞大家指點迷津,謝謝。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