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各位大大:
小的最近賣屋,在網路做功課決定簽一般簽,
本來是找好了幸福家、信義、永慶和住商這些大品牌簽約,
結果上架後,住商大約至少四家打給我,都很誠懇的跟我說要簽約,
我有說明我也有跟住商簽約了,歡迎你們配案,
但他們都說還是要跟屋主簽約比較好,且他們理由有的是正好有客戶喜歡這區,
或有的已經有下斡該區只是失敗,想把買家轉來看我這間,禁不起誘惑我就簽約了
現在手上算一算,竟然簽了六家住商,現在又有其他分店打來說他們有客人,
我心裡覺得再簽下去就真的太over了,目前是婉拒
只是想跟大大們討教一下,同一個品牌簽了六間是否有誇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