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友人買賣房屋時遇到一個問題,聽完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因此發文分享給大家參
考看看。
友人找永X房屋仲介帶看了一間相當心儀的房子,看完屋後仲介先跟友人寫了一份不動產
購買意願書(要約書)再去找屋主約見面談,過程中仲介將友人的出價加上給仲介的買方服
務費總和剛好拉到屋主願意出售的實拿價,但是屋主回覆不願意多付仲介費而友人也不願
意再加價,最後仲介覺得無利可圖,竟然當場告訴買賣雙方他要退出這場交易,並讓雙方
自己去找代書簽約,結果到了代書事務所,代書卻告知友人(買方)因為當初看完這間房子
有跟仲介簽要約書,所以要約書到期後兩個月內如果跟屋主買了這間房子,一樣需要支付
2%服務費給仲介。不曉得有沒有人也遇過類似的情況呢?聽完我整個傻眼貓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