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oKai (Kai)》之銘言:
: 土城皇翔國鼎建案在 2014 ~ 2015 年期間賣的物件經與建商釐清幾乎都是
: 「辦公室」用途。
: 近期有跟新北市政府工務處的同仁確認過,該室內如要申請居家住宅的安裝,基本
: 上是不會通過的。這與當初銷售帶看樣品屋時應該有一段落差。
: 如果當初買這物件是要作為自住使用,接下來可能會面臨罰則。除要將裝潢拆除恢復
: 原狀外,還要被處以 6 ~ 30 萬不等之罰金。
: 日前有到新北市消保會進行協調,消保官有建議建商更換住宅用途之物件給予買家。
: 如果,當初也有被銷售人員誤導的建議準備相關資料申訴,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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