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板上有人詢問要不要當管委 就藉此討論一下這個話題
社區的管委會的產生大多是遴選制或輪流制
一般舊公寓大樓(50戶以下)的管委普遍用輪流
而社區型大樓因人數較多所以常用遴選
不曉得各位覺得那種方式比較好或比較合理?
用遴選制常會有一個問題 就是沒人願意出來當
如果最後人數都湊不齊的話 似乎就只能走輪流制強迫每戶都要當這才公平
假如現在有一個十年內的百戶社區 這幾屆管委都是勉強才湊足人數
請問各位會覺得該走輪流制嗎?
走輪流制 一屆八個委員當一年的話 平均要12年才會輪到一次
如果說這個管委會 每個月固定要開會 一次兩三個小時
加上有些住戶也是"意見踴躍"的話 各位會想當這個社區的管委嗎?
可能會有人說讓那些意見踴躍的人去當
他們是願意當的 只要是輪流制的話
但大部份的人還是不贊同輪流制
那各位覺得這個社區的管委該如何產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