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規約怎麼訂管委會就怎麼出來,
然後管委會其實人不用很多,
很多社區沒多大, 規約還規定個十幾
個委員不知道在幹嘛, 簡直是找自己麻煩,
一般來說, 委員認真幹的話依社區規模5~9
個人就很多了
然後委員會跟主持委員會開會的主委一定
要學習一下會議主持程序, 保持點強勢!
要讓旁聽的住戶知道, 委員會上只有
委員有決議權跟投票權, 也只有會議主持人
同意下才有發言權, 要不然單是例會就吵不完
住戶有意見的話, 區大投票解決!
然後, 例會要開得順利的話, 委員授權給主
委跟總幹事很重要, 很多雞毛蒜皮的事情不用
到例會上一個一個口頭討論, 常看到有些委員會
花時間在討論個兩三千塊的支出不知道是在幹嘛
主委跟總幹事平時把可以直接處理的事情先處理,
然後來拿委員會事後報備存參即可,
剩下比較重要跟金額略大的再放到委員會,
開會前就要知道議案跟內容, 議題核心是什麼?
建議的解決方案是什麼也要提出來, 最後大家討論
決議, 這樣開會才會快
輪流制有個壞處常常是輪到的住戶容易心不
甘情不願, 個人覺得是下下策
※ 引述《Worcester (伍斯特)》之銘言:
: 剛好板上有人詢問要不要當管委 就藉此討論一下這個話題
: 社區的管委會的產生大多是遴選制或輪流制
: 一般舊公寓大樓(50戶以下)的管委普遍用輪流
: 而社區型大樓因人數較多所以常用遴選
: 不曉得各位覺得那種方式比較好或比較合理?
: 用遴選制常會有一個問題 就是沒人願意出來當
: 如果最後人數都湊不齊的話 似乎就只能走輪流制強迫每戶都要當這才公平
: 假如現在有一個十年內的百戶社區 這幾屆管委都是勉強才湊足人數
: 請問各位會覺得該走輪流制嗎?
: 走輪流制 一屆八個委員當一年的話 平均要12年才會輪到一次
: 如果說這個管委會 每個月固定要開會 一次兩三個小時
: 加上有些住戶也是"意見踴躍"的話 各位會想當這個社區的管委嗎?
: 可能會有人說讓那些意見踴躍的人去當
: 他們是願意當的 只要是輪流制的話
: 但大部份的人還是不贊同輪流制
: 那各位覺得這個社區的管委該如何產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