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前輩先進
我最近看兩個預售屋,都有一樣的狀況,覺得疑惑所以想說上來請教大家。當初一開始建
商(或代銷)跟我說明及列表給我看的平面圖及面積表,舉例來說,建物總面積是60坪。
但後來談到要簽合約時,去跟他拿合約回來看(或現場看時),卻發現合約寫的坪數比當初
跟我說的小一點,例如是57.6坪。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因為預售屋契約範本有一條「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
,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百分之二為限」。有沒有可能
,建商明明知道到時候總坪數其實就是大約60坪左右,卻故意在契約中把面積寫小一點,
第一是避免到時候如果蓋比60坪小(畢竟施工會有誤差)還要退錢給我、第二是契約寫57.6
坪,到時候若建商如他預計那樣蓋完剛好約60坪,到時候我還需要補付錢給建商呢?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