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的疑惑

作者: smallrayray (來福林樹)   2020-04-29 00:37:37
最近承租的地方因為某些原因,
需要作公共安全的檢查申報,
經辦告訴小弟需要先去市府
申請建造存根聯,再用該聯與房東證件
以及房屋權狀等,
去工務局施工科請原核准圖說圖,
他們才能有依據對照,才可作公安檢查
可是去申請建造存根時,
市府不只服務處沒有,
就連工務局也沒有資料,
後來詢問房東,他表示此建築物為:
「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
建物本身是合法(?)
但是沒有權狀或謄本。」
讓我很是好奇,
上網找到的資料是: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大致可分成兩種,
其一是程序違建,未登記之合法建物,只要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土地登記規則”
相關規定辦理補登記並補辦程序,仍然可取得權狀;其二是真的違建,所以也没辦法向地
政機關登記。
朋友則和我說建管以前蓋房子時,
不用建、使照就可以蓋了。
後來政府剛開放補登時滿容易的,
但不是所有的都有去辦補登。
之後補登變越來越麻煩,
現在如果要補登幾乎不可能了...
聽到這裡知道我的公安沒救了,
但是又跑出不少疑問,像是
目前承租處的前門有診所在營業,
(我們在後門,同一個門牌)
那診所在一個沒房屋權狀的地方營業,
甚至是政府完全沒資料的房子開業,
沒有問題嗎?
還有房東他有需要繳稅(房屋稅)嗎?
作者: Fujiwarano (???)   2020-04-29 01:21:00
你講的前者 屋齡平均50年以上居多 那時代還沒有都計大多為加強磚造物件 那種物件不只消防有疑慮 地震也怕像我家板橋某店面 就是沒建物權狀 只有土地權狀而已建物就是未保存登記時代的產物了 應該有百年嗎?忘記了然後還是有房屋稅要繳 稅籍證明代替他法律上合法建物那種物件通常只能使用都更改建的方式來處理罷了如果是後者 有建造使造的建物法定空地蓋好蓋滿出來的那種就有被拆的可能性存在但通常拆的速度取決於有無占用公共人行道這種最嚴重像林口就有批透天 占用人行道做私有前院 就被整批拆光然後那診所不會有問題 只是還是消防跟安檢還是要通過稅還是要照繳這樣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0-04-29 08:23:00
稅跟是不是合法建物一直以來都是仲介跟屋主的迷思,你繳稅不代表你合法。稅是錢,不合法只是還沒拆或開罰單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0-04-29 08:25:00
有繳稅不代表合法啊稅跟建管是兩個單位 你只要營業就會有稅 跟你土地或房屋性質無關簡單說就像農地工廠 工廠有繳稅 但農地違建就不合法所以你這檢查 政府只會對合法部分檢查 非法部分就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4-29 09:19:00
建築管理前之建物沒有建照、使照也是合法建物。但這種建物,通常都是民國5X年之前的建物(各縣市不同)。到稅捐處(非國稅局),查一下「房屋稅籍證明書」,從折舊年限可推估。還有繳稅不代表合法,違章建築繳納房屋稅,也不會因此就地合法化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29 09:49:00
稅籍證明代替他法律上合法建物?不愧是優質專業房仲會說出的優質專業言論啊 厲害了XX的房仲 哈
作者: saur176 (YA哥)   2020-04-29 10:29:00
我老家也是未保存登記,是可以去補登,但補登還要花錢,就繼續放了,反正房子也老了,要賣也是當土地賣
作者: tsami (鎩羽)   2020-04-29 10:29:00
一樓的意思大概是依據土登條例79條 實施建管前沒有使照或完工證明的房子 要補登記的話 稅籍是一種合法證明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0-04-29 10:46:00
基本就要先看是不是建管前 如果有建管了 那八成違建
作者: smallrayray (來福林樹)   2020-04-29 12:12:00
謝謝幾位大大的分享~受教了!
作者: flyidiot   2020-04-29 12:31:00
本來要回答的,樓上諸位先進已經答覆的很棒了。反正要有一個觀念,台灣地政法令對於建物沒有強制登記,所以非必要(貸款設定抵押權)很多老房屋主或政府機關沒在為建物作保存登記,因為沒必要。但在實施建築管理法後,所有建物需依建築法規定申領建照才能建築及使用,否則就是違建。另外,稅捐機關則是不管建物合法與否、有無保存登記,都會設立房屋稅籍,以便課稅。牽扯三個不同任務的政府機關。但都有關建物。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4-29 13:02:00
應該說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下稱保存登記)在台灣並非強制登記,而是任意登記,所以有很多人除非是房屋貸款(為了設定抵押權)或是買賣所有權移轉等需求,老屋才可能去辦理保存登記。 因此未保存登記之建物,未必一定是違章建築,而是要視該建物是否為建築管理之前建築完成?以及建築管理之後是否有建照、使照? 某學者(我記得是姓「吳」)認為台灣債權法及物權法上有兩大難題:一、未保存登記建物。二、借名登記。
作者: smallrayray (來福林樹)   2020-04-29 22:47:00
謝謝f大和t大的補充,今天去查進一步資料才發現建物租給診所的前段有補登,所以可以開業...後段的我們就仍是未辦保存登記的狀態><其實滿有趣的哈哈,門牌是同一個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0-04-29 23:22:00
嫌麻煩就找專業的代書辦補登,不是仲介的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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