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o999 (香折)》之銘言:
: 大家好,寫這篇小小目的是要警惕自己,也給準備要買預售屋的朋友注意一下。
: 交手1:未拿到審閱書前就下訂10萬
: 版上老生常談了,卻還是疏忽了先訂才拿審閱。
: 我看的預售屋今年年底就完工,因為已經進去看過樣品屋跟實際樓層,就大意了。
: 結果被代銷加註:若此價格經建商同意後賣方反悔,則訂金全額沒收
: 造成拿審閱書回去看後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極難協商。
: 雖然今天去代銷中心協議修改內容不同意後還是有退給我,但是極度不建議先訂後審。
其實真正的問題就 1,其他都不是問題
因為不滿意直接退訂就好
然後要改制式合約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制式合約只有接受/不接受兩種選擇
因為裡面的條款都是法務寫半天,
然後交給高層主管層層審下來的
除非報到老闆同意,否則改了出問題誰要負責?
在"大公司"上班的韭菜們,自己摸摸自己LP
公司給客戶的制式合約
有客戶說想改,除非客戶或者專案經理有辦法上達天聽直通老闆
否則,改的了嗎?
: 交手2:保固
: 交手4:DM廣告
: 交手5:二工
: 交手6:建材樣示
: 交手7:不要表現的喜歡太明顯
: 心得:
: 版上爬文後明知道很多與預售屋不得登載事項有異,建商就是不改。
: 故要買預售屋審約時真的要仔細看,你簽了,日後有問題,自負訴訟的勞心勞力。
: 或許有人說我太龜毛,我也不否認,但是我對自己負責就好。
: 其他更多關於驗屋跟付款等等天數也有與預售屋範本不符的我就不打出來了。
: 總之建商不鳥你就是不鳥你,
: 代銷在代銷中心也表明:協議書是給你看有甚麼不懂幫你說明的,沒得協商。
: 故,要碼先拿審議書看過沒問題再付訂金,先付後審就是被對方牽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