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XD (yoXD)
2020-05-29 17:04:56小弟原本在今天下午要去交房屋訂金
早上先去區公所調房屋謄本
不調還好
一調嚇死人
這是新北一棟建物座落在商業區
大樓2-5樓建物登記主要用途為辦公室
6-12樓為集合住宅
我要買的是4樓
草率的看了法令
立馬打電話給工務局的建管處確認是否需要辦理變更為住宅
答案是yes
而辦理變更的費用大概最低15萬元
不論是房屋稅或地價稅都比自用住宅來的貴?
想問版上的先進
遇到這樣的房子大家敢買自住嗎
補充
建物是新成屋
鄰近捷運站腳程不用5分鐘
周邊生活機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