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非自願賣屋 享20%優惠稅率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20-06-09 21:54:05
連結: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282445.html
內文:
非自願賣屋 享20%優惠稅率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0.06.09
我國房市回溫,2019年買賣移轉棟數30.02萬棟更創下近五年新高。財政部8日提醒,投資
客若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在持有兩年內轉售不動產將適用35%~45%高稅率。不過,若涉
及六項非自願出售的因素如非自願離職、調職、清償債務等,十年內出售皆適用20%優惠
稅率。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房市買賣移轉棟數2015年為29.3萬棟,但2016年房地合一上路後,
房市呈現「軟著陸」、回歸到剛性需求並抑制投機性炒房,2016年買賣移轉棟數僅剩24.5
萬棟。
而近三年來我國房市逐步回溫,全台買賣移轉棟數從2017年的26.6萬棟、2018年的27.8萬
棟、2019年的30萬棟,顯見房市買氣逐步升溫,交易量甚至超越2015年水準。
房市雖夯,財政部提醒,按照房地合一稅制,如果我國個人要轉賣不動產,持有1年內出
售須課徵45%財產交易所得稅率、1~2年內出售為35%、2~10年為20%,10年以上一律
為15%。
官員指出,為了因應民眾的自住需求,稅制仍需要一些例外空間,也就是非自願出售情況
,以免影響民眾權益。
財政部依函釋指出,如果民眾屬於六種非自願出售的因素,可以免受房地合一制規範、十
年內皆可適用20%優惠稅率,包括財務困難類型的清償債務、負擔醫藥費,只要檢附單據
即可;人身安全類型,若受到家暴轉賣房屋離開傷心地,只要有保護令或是案底證據,同
樣可適用;還有公務相關的非自願離職、調職,檢附公司文件證明即可。
如果民眾房屋遭他人越界建築,經過國稅局實地審核,確定會影響居住環境、只能出售,
可認定為非自願出售情況;此外,若房屋為多人持有,但是在其他持有人決定出售,導致
民眾個人受限於多數決、不得不賣出,這種類型屬於非自願出售共有房地,同樣也能適用
優惠稅率。
心得:
如果民眾屬於六種非自願出售的因素
可以免受房地合一制規範
大家可以多多留意
作者: icemaydays (天若有情)   2020-06-10 04:02:00
清償房貸也叫清償債務啊,那豈不是每個人都適用?
作者: valkytie (轟)   2020-06-10 07:54:00
樓上,所以就算房貸還完的,先前貸一筆出來再賣就好嗎?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06-10 10:04:00
有說財務困難類型的清償債務吧 所以看政府還需要什麼證明 例如除該房產及其貸款以外的資產要是負值 所以可能要先脫產
作者: gglong (豆油)   2020-06-11 09:14:00
應該要什麼證明吧~記者都報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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