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20-06-24 20:44:39: 推 Cheng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有規定起造人要配合點交,完全不配 06/24 17:25
: → Cheng1: 合的話是違法的 06/24 17:25
是沒錯
但是我記得沒有寫出罰金
或是極低(跟偷排廢水省下的錢一樣不成比例)
所以驗不過的擺爛不修
建商可以說是有恃無恐
: 推 deltaz: 未點交公設保固會一直延後,住戶不見得吃虧 06/24 20:31
錯,因為公設保固到什麼程度也是看建商"良心"
還是老問題 擺爛他沒有罰責,住戶也沒有籌碼
: → deltaz: 板上一直說小建商爛建商不要買是有道理的,因為法規上有 06/24 20:32
: → deltaz: 很多後門可以利用,建商一皮天下無難事,而且住戶要爆料 06/24 20:32
: → deltaz: 就得承擔自己房價暴跌的風險,當然有恃無恐 06/24 20:32
1. 之前常見的一案建商,蓋完就倒換個牌子
(不知道現在有沒管了?)
2.先收錢不信託,倒了銀行債權第一順位拿光
(目前預售屋還是沒強制信託)
3.所以說無名建商不是沒有好的
但是你要賭很大,沒必要拿身家去賭對方是不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