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odelyst (ㄌㄉㄌㄊ)》之銘言:
: 都更其實就是很失敗的一件事情
: 歐美日韓都建議原地重建,
^^
: 而且容積率加上獎勵也不會超過原本的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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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日本才不是你說的這樣:
https://www.ur.org.tw/mynews/view/2371
日本更新事業的容積放寬是直接透過都市計畫程序核定的
高度利用地區,經綜合考量其區位條件、發展潛力、使用
構想、財務可行性等因素給予適當容積率規定。日本更新
地區藉由都市計畫核定,取得高度利用地區定位及容積率
放寬的合法性。一般容積率放寬額度概在200%以上,高度
利用地區的容積率以超過400%為原則。
日本隨隨便便都是給好幾倍原始容積好嘛!
跟台灣只能給法定容積50%完全兩回事
房地產是高度地方化的東西
說"歐美怎樣怎樣"十之八九會弄錯
因為各國往往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