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說明一下狀況
我 信用空白 名下有開新莊娃娃機店有營登) 但存摺財力上不夠 目前只有15萬~20萬
老婆 信用良好持卡 7年未有遲繳紀錄 名下有房貸220萬已繳110萬 任事於長榮7年
財力往來上都是正常 固定薪轉 年終獎金 股票分紅等等
原本跟公婆住 但是因為姐姐在台中買房 所以家人搬過去
現在住板橋的我們 是用租的
我老婆就想要去南崁租套房 這樣上班方便 有公司車
看了南崁蘆竹的房價與租屋市場比較後
套房/2房 座落價位都在平均360~480左右
房貸每月繳款與租金 評估過後 認為租不如買
所以想請問先進們 有經驗的鄉民
自備目前只有70萬的我們 現在是想要透過老婆房貸銀行來申請增貸
來買南崁房子 粗估約貸50~80萬左右
這樣子買房的做法跟觀念 想確認這樣是正確/正常的嗎?
另外 朋友有說 這樣老婆條件比我好 銀行會希望增貸買房是老婆名字
但是我老婆希望用我的名字買下南崁房屋
我想了解銀行方的做法跟想法是
我可以用我老婆增貸的資金來做自備款 買南崁的房子嗎?
但是房子會是我的名字
這樣的作法 也是想確認可不可行?
請房屋版鄉民們 不吝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