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謝有人分享健全的租賃制度以及提出以後租取代買的觀念。
租賃制度如果要更完善,像是讓房東只要一出租就要繳稅、65歲以上的老人都要強迫允許
可租房、租屋品質要確保完善的情況下,我覺得對於房東來說一年收的租金換算投資報酬
率至少要4-5%以上,這樣才划算。在租賃制度完善內,會扼殺掉許多便宜可租的房子流出
,造成市面上沒什麼房子。為什麼會這樣,你想一下,現在台北市比較好地段的房價,3
房如果3萬可以租到,基本上就是老舊公寓。這個價格會流出來,除了勤快的人願意自己
修繕房子出租,節省成本之外,他們不需要繳稅,並且他們的房子是在超過15年前買的房
子,所以才會有這個價。如果要強迫他們要滿足完善的租房政策才能租出去,那他們開的
價格就一定3萬5到4萬起跳,而這個是老舊公寓的價格。如果是電梯大樓的價格,那會怎
樣? 可以想一下,我認為4-5萬基本跑不掉。
這個造成的結果就是大部分的勞動人口直接離開大台北,直接回老家。就跟今年深圳至少
離開200-300萬人口一樣,城中村晚上靜悄悄的,這樣城市就會少了許多勞動人口,這個
應該是一個城市的市長不願意見到的。
所以租賃制度要完善的前提下,就是每個城市的社會都宅都要蓋好蓋滿,算好每個城市需
要的勞動力需求,定勞動人口可以付出的價格,不過這樣做,其實就是政府要一直出錢補
貼這一塊,這個要看政府覺得划不划算,以及政府要面對的還包括老年人沒退休金當房東
,便宜出租房子的壓力。
如果考慮用稅來抑制房價的話,代表不希望因為調整房貸利率,錯失了因為QE以及低息讓
台灣得到投資的機會。這個前提下,我覺得多房稅加重是個好的方式,也就是1個人超過3
間房子以上課較高的稅。這個方式絕對避免房子過度拿來做投資,同時可以保障老年人有
基本的住屋以及收入。
現在房子的價值因為結合了可以投資,自住以及低利率讓資金流通的特性,才會這麼多人
買。在這個特性找不到替代方案來取代房子情況下,課多房稅可以避免房子過度炒作進而
影響到生產力。 我覺得現在的年輕人如果未來讓他們沒房子買,他們也不會想成家立業
跟生小孩。沒有自己住屋要一直漂泊跟沒有成家,相信也會影響到他們未來工作的穩定跟
慾望。未來生產力不足絕對會影響到未來投資者的收入,我們不要幻想一個動不動工作不
穩定就離職的人可以每個月繳3萬以上的租金。
另外如果以後提倡買完全的買不如租,會造成未來年輕人失去資本財,他們要一輩子每個
月的支出,我覺得對他們不公平。因為以前的人買到很多便宜的房子,有很多資本財,他
們可以一直租出去,自己住的房子可以不用再給政府房租錢。這部分我認為對未來的人不
公平,對年老的人反而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