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時期遇過好幾個
一個是年輕時生產螢火棒。超大火材。類似信號彈的。爆竹。這裡東西
住在一個公寓4+5樓,超級無敵破,電線都沒換過那種
去找他時說要那火材營火棒送我,說這些東西放頂加
這時我已經想腳底抹油跑了
你們很好奇我為何會去
就是他老了沒子女,需要現金拿間來賣
好笑的是那出來賣的是一間電梯華夏
當時屋齡35年
為何會買,就朋友創業當建商捧場買兩戶
放了35年沒住過
還有透天等都一樣由來
另一個是士林的地主
當時是接洽租案
他那房子是跟建商合建
一棟裡面分了一半分30戶,隔壁其他社區也有,大安區也有
他房子蓋好,整棟就6戶住過,還有兩戶店面收租
給小孩住跟親戚住
那出來租這戶
就因為給親戚住過變中古屋才出租
其他24幾乎放了6-7年沒租,也沒住
因為坪數不小,權狀70幾坪室內有50坪
連車位管理費一個月快20萬
重點隔壁社區也一樣
問他這樣管理費要繳多少
回答我要管理費的30萬有找
其實很多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