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gelo (*餃子*)
2020-10-05 13:09:32請問 南部有一間名下在我的房子 剩100萬貸
想轉貸在500萬變頭期然後 在買在台北頂溪買總價1200的房子
兩邊貸合起來 60000目前都可負擔
但我有三個方案再考慮 不確定那個好 想請問板上的大大
1. 用我的名字貸 然後直接買第兩間 房貸專員說這樣政府會查 且我收入不高
比較貸不過且利率會較高
2. 用我的名字貸南部 家人名義買第二間在北部
這樣一分為2有兩間 兩邊利率都比較好
但南部是家人在住 北部我在住 以後買賣不方便
3. 家人去問代書後 家裡覺得我買賣過戶給親姐 銀行撥錢給我 我再去買第二間
的方式比較好 但這樣要稅金30萬
但以後南部姊姊有一間 北部有一間我名下買賣也方便
試問這樣那一個方式會比較有利於大家的呢
或是有人有北部的代書推薦可以去問的嗎?
謝謝
作者:
peach812 (沒有選項的選擇題)
2020-10-05 13:33:002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0-05 13:33:00我也選2 但你們可以為防萬一 壓個民事互相抵押房產
銀行貸款OK的話,1.是最單純的作法。儘量避免「借名登記」,不少糾紛源自於此。3.是真的二親等買賣沒有問題,才這麼做。2.的問題是所有者跟使用者不同人,怪怪的。
作者:
coware (Co-ware)
2020-10-05 13:41:00我選3,沒有後患
作者: Miki (幸福天堂) 2020-10-05 13:50:00
3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20-10-05 14:59:00看你跟你姐的感情好不好
作者:
may8010 (愛比)
2020-10-05 16:39:00選3,現在好不代表以後就會好 @@
作者: cuteama (罵兒) 2020-10-05 21:39:00
3比較單純
作者:
xhs 2020-10-06 03:07:003,萬一姐姐後面跟你翻臉,問題會很多30萬稅金叫姐姐付,因為那房子已經屬於她的
作者:
john0302 (k k k )
2020-10-06 09:41:00有錢人的煩惱 南部房子有出租收入 選1吧。自己的資產 對自己負責南部如果是給家人住。賣給姊姊吧。 自己也不用背兩間房貸然後3 的稅金是你要付 。因為是你的所得 和土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