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不要找代書
沒有幾個代書想去淌這渾水
除非是自己的親友, 不然幫人打官司又沒錢賺
要就找律師, 他們會很樂意收費諮詢跟打官司的
其次
有蠻多人把斡旋階段 要約階段 簽約階段的概念混在一起講
斡旋階段反悔, 是沒收或是賠斡旋金出去
損失僅限斡旋金額, 仲介可以抽最多一半的金額當仲介費
要約階段反悔, 要賠到價金3%
但賣方有房子, 買方只是簽一張紙
所以通常賣方反悔的話比較吃虧, 房子在名下被扣押跑不掉, 比較會賠到
買方名下沒財產的話, 告了也沒用
但法律上關係還是對等的
簽約階段反悔, 要看違約罰則
其實如果是建商賣房, 才有成屋定型化契約政府規定的15%上限
如果是一般買賣雙方, 不適用定型化契約
契約約定違約金罰則寫多少就是多少
法院會酌減是法官的事, 但沒有什麼內政部版本15%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