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透過房仲介紹,談一間預售屋轉約,即將要與屋主見面談價,有幾個疑問想請教:
1. 當初斡旋金房仲提說要付10萬,後來經協商同意改為5萬,但又說希望可以在當天見面
談價前補足到10萬或是總價1%,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2. 一般透過房仲交易,整個流程直到正式至建商處換約完成,買方需要付出的費用,除
了成交價(賣方實際賺取的價差)、仲介服務費、代書費,還會有其他費用嗎?
3. 假設原屋主當初以A價格購入,而我們最後以B價格成交,則換約完成後,後續和銀行
貸款時,是以A價格還是B價格為貸款依據?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還請各位幫忙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