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大家不覺得最近房價高的離譜嗎??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1-01-05 12:09:13
: 看到這段本空嚇到閃尿
: 隨手看了一下
: 德國果然有夠猛
: 房租凍漲五年並設上限 違者最高罰50萬歐元
: 根據柏林市府通過的法案,只要是2014年前蓋的公寓,未來五年內房租不准上漲,全市的
: 200萬間公寓將有150萬間適用這個規定。2022年起,房租才能隨通貨膨脹率上漲,但每年
: 漲幅不得超過1.3%。
: 此外,房東不僅在重新將房子租出去時,不准要求更高的房租,柏林市府還參考2013年的
: 標準,按照房齡和設備多寡訂了最高租金,每平方公尺最高從6.45歐元到9.8歐元不等。
: 即使地段再好,最多也只能再加上兩成,不遵守規定的房東最高得付50萬歐元的罰金。
: 看到這裡
: 覺得如果台灣房東真的願意效法德國
: 個人強力支持!
:
法律規範的只是人的行為,但規範不了人心
經濟學的基本幾課,用法律把價格強制壓在均衡點以下
造成供需不平衡,google一下很難嗎?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00625/HOH424WTUQ722A2O26F4HNT6QA/
黑市產生跟品質下降都是可預期的結果
舉個淺白的例子
假設現在法律強制規定,你一天只能吃一餐,只能上一次廁所
請問你會乖乖遵守嗎? 不會吧
因為就是有需求
就算法律規範的在怎麼嚴,你就是會找漏洞
法律堵了一個漏洞,你還是會去找另一個漏洞鑽
同理
一個房屋可以租(賣?)2萬的房子
法律規定只准租一萬
有哪個房東會乖乖租一萬?
這種事情我們偉大的中華民國不是沒幹過
==
土地法 第 97 條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
限。
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
定標準強制減定之。
==
來,不要客氣
法條給你,土地依申報現值,房屋依公告現值計算租金
麻煩你去跟市面上任何一個房東主張
你要依照土地法的租金上限租房
租不到就去跟縣市政府吵他們執法不力
記得上網回報一下結果喔
我等你 ^_<
作者: Unsullied (酷酷)   2021-01-05 12:10:00
就跟法律不准設立紅燈區 就沒有紅燈區了嗎法律規定不准賭博 那豬哥亮幹嘛去進修每次看到台灣就覺得可愛 食安問題 重罰 10萬...痾怎麼對違法的人這麼友善掏空公司幾個億 關2年 一天賺16萬最近看到一批詐欺犯被送到北京 覺得欣慰不然他們回來就就地解散了 搞不好還帶病毒回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1-05 12:13:00
申報地價?公告地價約市價20% 申報地價約市價16% 乘10%也還有市價1.6% 多數物件租金可能真的沒超過這個上限年息10%不知道哪個年代規定的 離現況差太遠
作者: onnie (onnie)   2021-01-05 12:37:00
台灣人最愛鑽漏洞了,真的是太自由了呵繳稅給政府因為會產生法律漏洞就乾脆不立法合理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1-05 12:44:00
各種長知識 真的臥虎藏龍
作者: icevenus (才不告訴逆勒~)   2021-01-05 12:45:00
推個規範的是行為不是人心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1-05 12:46:00
可是台北公寓比大樓多啊 公寓應該9成都低於這個上限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1-05 13:03:00
實務上租屋都認定租房子不算土地你看財政部訂的租金成本費用標準就知道他土地沒在跟你算的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1-05 13:40:00
各行如隔山 有些實務經驗也不是每個人有好過一些新警察胡說八道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21-01-05 13:49:00
這條年代很久了 至少50年以上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 第6條 就特別提出來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1-01-05 14:56:00
你列的土地法第97條有禁止修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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