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對付公司屯房還不簡單
屯房稅改成出租給公司不課稅 其他一律課稅
但是公司已有申報勞保員工數為主
例如勞保1人只能租50坪 2人就100坪
超過就課稅 且每人只能申報一次薪資高的工作
例如打2份工 以投保薪資高的來做認定 另一份就不認定
這樣子投資客或公司法人想摸魚? 我已經全部堵死啦
那樓下麵攤怎麼辦? 叫他去登記小型營業證啊 免營業稅的那種
總之就是政府還是在炒房啦 要做方法多的是
※ 引述《aloness (aloness)》之銘言:
: 實施起來有困難的
: 1. 包租公收租婆這種收租為主的
: 加課囤房稅也沒意思
: 2. 就算真的逼屋主把空屋租人
: 出租給名下的公司不就得了…
: 註冊一間公司 10萬元
: 公司缺資金就用自己的名義掏錢入股
: 再讓公司付租金給自己,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