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是有分自用跟非自用
不然其實持有稅不算低
別在那汽車跟其他商品比,奢侈品跟非奢侈品,不能相比
非自用房屋稅率是評定現值3.6%
違規使用是5%
這要看路段率
地價稅公告地價千分之10-千分之55,也就是1-5.5%
台北市來說大樓即便是40幾年老大樓一坪逼近3萬的評定現值很多
我就有一間45年,地點好的套房
8坪的評定現值21萬,如果用3.6繳7千多
公告地價也是很嚇人,80幾萬,1%就8千多,如果是5.5趴,逼近5萬
一年將近6萬的稅,一個月快5千的稅金
問題我今年才買500萬
只是套房歐。如果不是呢????
當然地價稅是用累進制度,要達到5.5趴也是大地主
但只要登記不同人或法人就能規避
這就是為何建設公司,底下子公司都好幾10間
同理囤房稅只要分散自然人持有,分散法人持有
就破解了
至於標準用戶數不公平,因為有錢人買大坪數,沒錢人買小戶合併使用
這樣沒錢的繳的比有錢的多
至於目前稅制其實有極度不公平點
這才是該檢討的
同樣是信義路的房子,店面跟樓上住家稅是一樣的
只有分自用非自用同樣非自用,住家價值遠低於店面
可是稅金一樣
舉例師大夜市
再來就是商圈發展後巷弄店面跟大馬路店面
有些商圈巷弄比馬路值錢,可是稅相反
舉例永康街對信義路
民生西路對帶裝公園
中正路對華榮市場
忠孝東路對永吉路
甚至出現住家繳的比巷弄店面稅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