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
小弟又來請益
目前房子的狀況是流程走到房子剛過戶到我的名下
準備要提撥代償
因為我堅持要驗完屋才提撥
跟房仲約這星期五
結果仲仲打來說屋主很堅持要禮拜三就先提撥代償
因為我這禮拜剛好出差 我說最快禮拜五才能驗屋
如果當天驗屋 屋況沒問題 合約上該給的都有給的話 我可以當天就同意
因為我很堅持 仲仲也尊重我
結果過陣子 換代書打來 說什麼過年前案子很多 銀行那邊可能沒辦法那麼快辦好手續
因為當初合約是寫2/10結案 説如果因為我禮拜五才提撥 如果影響到結案時間
屋主可以跟我求償
我心裡就在想 真的差那兩天嗎
打給我的貸款銀行 是說一般約3個工作天可完成 對方的銀行約莫也是
後來又重新聯絡仲仲 她透露其實是屋主堅持一定要這禮拜三提撥 也不清楚為什麼
我說我都還沒驗屋 如果先提撥 驗屋沒過怎麼辦 屋主會不會不理人不處理
而且我給仲仲的服務費已給 很怕到時候有問題屋主不理人 連仲仲也不處理
我就堅持一定要禮拜五驗完屋在提撥
講完沒多久 代書又打來
又拿過年前案子很多會來不及處理
先不論這是不是事實 由仲仲那邊私下得知是其實是屋主的堅持才是重點
我就問遇到這種狀況妳們都怎麼處理
她說一定要達成共識
因為之前很多條件都讓屋主(同意動波 發票) 所以真的很不想讓
不過當下也真的有點怕她說的會拖到結案時間屋主來求償
最後還是答應
現在流程變成 禮拜三提撥代償 禮拜五才驗屋(禮拜五我才有空)
後來查文章 好像正常流程都是 驗屋完才提撥
請問我的情況流程是否不正常
當時如果代書打來我都不理她 就是按照跟房仲約的禮拜五
醬會有法律問題嗎
代書感覺還是自己找比用房仲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