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鑰匙還能帶看?屋主怒解約仍偷賣 信義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1-01-30 21:16:00
※ 引述《chiuic (Rox)》之銘言:
: 新聞來源:
: 三立新聞網
: 記者署名:
: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 新聞標題:
: 沒鑰匙還能帶看?屋主怒解約仍偷賣 信義房屋還亂降價
: 新聞內文:
: 台北市1名李姓女子,26日在臉書社團《房子賠售就是爽》發文,指出去年她與信義房屋
: 終止委售契約後,該公司業務仍在網路上出售她的房子,還大幅調低販售價格,比她委託
: 其他仲介的價格還低,讓她損失成交的可能性,甚至有侵入住宅的疑慮。
: 李女指出,2017年7月間,他委託信義房屋賣房,販售價格為2900萬元,2020年1月22日,
: 業務終於找到女性買家,成交價格為2700萬元,但對方接連遇上詐騙、男友沒有匯款等狀
: 況,遲遲無法履約,她決定沒收訂金10萬元,並與買家解除契約。
: https://i.imgur.com/jHBWhhH.jpg
: ▲信義房屋原本以2700萬元價格賣掉李女房屋。(圖/李女提供)
: 不僅如此,李女認為,信義房屋業務並未認真督促對方履約,反而要求她先行過戶,讓她
: 感覺服務態度不佳,遂決定重新簽訂協議書,不同意對方繼續出售她的房子;李女表示,
: 她委託其他3間房仲業者繼續賣屋,委託價為2880萬元。
: https://i.imgur.com/tTsFVe9.jpg
: ▲李女與信義房屋解約後,委託其他房仲業者刊登售屋訊息。(圖/李女提供)
: 孰料,去年11月28日,李女接獲房仲業務電話,這才發現信義房屋仍在販售她的房子,價
: 格還調降為2798萬元,最讓她不滿的是,信義房屋業務除未經她的同意繼續賣房外,還調
: 整委託價格擾亂賣場,害她損失成交機會的可能,而且她已將鑰匙收回,業務要如何帶看
: 房屋?
: https://i.imgur.com/IZTFDBM.jpg
: ▲李女與信義房屋解約後,對方竟繼續在網路刊登售屋訊息。(圖/李女提供)
: 李女懷疑,該名業務疑似篡改簽名、日期與金額,並留有備份鑰匙,此舉已涉犯偽造文書
: 、個資法及侵入住宅等罪;李女還說,當天她致電信義房屋詢問,對方立刻下架售屋訊息
: ,並辯稱只是一場誤會。
: https://i.imgur.com/FQP1StX.jpg
: ▲李女與信義房屋解約後,對方竟繼續在網路刊登售屋訊息。(圖/李女提供)
: 去年12月間,李女前往地政局申訴,並循聞是否有相關法規能嚴懲該公司;李女氣憤表示
: ,後來信義房屋約她到總部談和解,卻始終沒有認錯,還拿出舊的委託書,強調她委託到
: 2020年12月31日,至於擅自刊登售屋資訊及調降價格部分,信義房屋卻隻字未提,僅說希
: 望給個紅包和解,讓她感覺非常不舒服,亦感受不到對方歉意。
: https://i.imgur.com/WQp6JNi.jpg
: ▲李女與信義房屋簽訂終止契約協議書。(圖/李女提供)
: 李女強調,她無法接受對方處理態度,原本認為信義房屋擁有高知名度,員工訓練及素質
: 理應不差,沒想到卻做出如此誇張的行為,讓她平白損失許多潛在客戶,希望不要再有無
: 辜受害者被騙。
照片看起來是解除買賣契約跟"履約保證契約"
履約保證就是所謂的"履保"
跟銷售委託契約是兩回事
所以只依照片當證據的話,的確是還沒解除銷售委託契約
除非能提供新的委託書,或是提出解除委託的證據
: https://i.imgur.com/BxSPBMf.jpg
: ▲李女與信義房屋解約後,對方竟繼續在網路刊登售屋訊息。(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 《三立新聞網》根據李女提供的聯絡方式,數度致電負責協調的信義房屋董姓員工,迄今
: 對方仍未接起電話並做出回應。
: 新聞連結:
: https://is.gd/6OBhou
: 心得:
: 所以為什麼終止委售契約後,信義房屋業務還可以拿來在網路上面賣?
當初李小姐並沒有真的終止委託
至少目前看來沒有書面證據
不過信義看起來也是不想鬧大
所以上新聞鬧大是真的有用 XD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1-01-30 22:22:00
履約保證 委任契約少了逗點而已,這上法院有得玩了。信義房屋得舉證沒有終止委任喔這地政士真壞XD 解除買賣契約 履約保證 委任契約竟然沒上標點符號國家考試及格結果都被沒國家考試資格的業務牽著走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1-30 23:11:00
解除不動產買賣契約協議書,跟終止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差很多吧!
作者: sdhpipt   2021-01-31 10:58:00
哈哈哈 手法真是骯髒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1-02-01 15:01:00
樓樓上你錯了,民法相關協議都是合議,沒有"制式格式"法律更沒規定怎麼填寫,只要白紙黑字雙方的押且文內有提到也無修改就是成立。要不然為何口頭也算契約?
作者: qqq7840 (于在天上飛)   2021-02-01 15:09:00
應該是被操作了。業務不可能屋主都不給賣了還在亂搞,根本自討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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