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加稅打房會成功根本是天方夜譚吧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21-02-02 22:09:55
※ 引述《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之銘言:
: 加稅,顧名思義,只是增加購買房屋的成本,就算是針對二套以上的擁房者加稅,
: 對於打炒房會有效嗎? 從歷史經驗而言恐怕都是天方夜譚
: 個人名下要加稅? 那就用公司本身,或是乾脆搞紙上公司,就算要加稅,
: 問題以現在參與炒房遊戲的人如此之多,炒房的預期利益如此之大,
: 加稅對那些人的想法來說根本無關痛癢,最終就是稅加了房價照樣炒高,
: 台灣地小人稠,加上都會區地產日益趨向寡占,如有超量資金湧進,
: 房價強勢上漲就難以避免,而房價漲連帶會蔓延到租金也跟著漲,
: 還不如從租賃方面改善,多蓋社宅,避免租賃市場財團化,這或許是可以思考的方式
以前講過在講一次好了.
稅金有很多種.
不過比較明顯的可粗分,持有稅和交易稅.
其實你可以從字面上直接解讀就知道.
加重持有稅打擊持有.
加重交易稅打擊交易.
因此,以直接關係來看.
你要靠加重交易稅讓房價跌,是錯誤的預估.
他只是讓交易變困難和交易頻率變低.
同樣的你加持有稅絕對對價格有影響.
加持有稅沒跌代表本來房價就就沒漲夠,但可能本來要漲到1100的cap會降成cap是1000.
當然你以間接關係來看.
這區炒很熱,所以建商預估一坪30可以炒成40.所以瘋狂拉高價格賣.
並且有很多短期投資客在裡面換手賺價格,所以很多成交都是處於不穩定狀況.
而你突然大幅加交易稅,讓這些短期投資客都跑光光...
這樣本來建商都開賣37的...就有可能因為瞬間冷盤+建商壓力.
所以後來又降回34.
(建商成本可能在28)
那在最末端買入34以上的就會吃到一定的跌幅.
因此2016房地合一上路...還是有人吃到跌幅,吃的就是這種.
否則絕大多數的物件,並沒有因為房地合一而跌.
這也是老鳥投資客對追浪頭的投資都會很保守...
火熱產品,衝得快,但遇到黑天鵝事件就可能遇到回檔...
但是當然,稅金很麻煩是..
你打住宅會打到商用.
工廠不想自己蓋工廠想要買現成的.
地主也不會蓋工廠.
所以地主把工業地賣給開發公司,開發公司蓋好工廠賣給工廠經營者.
而你打交易...它們也受影響.
同理,旅館渡假村,辦公大樓,店鋪,甚至大型一點的商場之類都可能受影響.
所以打擊交易很可能傷到商用不動產的結構.
這也是為啥房地合一公司只抽17%的原因,就是替這些商用不動產找出口.
但是現在又嚷嚷著要把公司17%調高....當然到目前還沒看到他動作..XD
至於加持有稅...
那一樣...你會加到商用不動產的稅.
之後就會產生物價全面大漲的問題.
因此持有稅沒人敢加...之前調高公告地價後又條回來.
並且現在嚷嚷要加的是"空屋稅"而不是"多屋稅".
因為你加多屋稅,商用不動產90%都中標...XD
而你只加空屋稅的問題就是,你稅金只要高於商用,那他的空屋就會變成倉庫..成為商用.
然後最多繳到商用不動產的持有稅...
這個我之前解釋過我知道有酸民不想接受...XD
因此在技術上面,卡一個商用不動產在那邊,在加稅上都有困難度.
至於租賃市場....
根本不需要蓋公屋...因為你蓋新屋給窮人住是很詭異的事情.
你只要強化租屋制度.
保障房東也保障房客,一切都照規矩來.
房客不繳房租,可以快速趕走並且強制追討欠額.
房客破壞家具也可以強制賠償..
不要上個法院要打一兩年...搞那麼久,不懂法律的還要請律師.
你把租屋制度強制化...
那自然一堆養空屋的房東就會把房子拿出來出租.
自然就逼出空屋.
並且我相信你保障房東的東西,一點都不過分,並且應該是十足合理的基本要求而已.
現在就是規矩只保障房客,那房東不爽就不租了給你養空屋...
你在那邊跳腳叫房東不要養空屋.
誰理你啊.....一堆房東寧願去堆一堆雜物當作倉庫,也不想租給人類..
阿就制度有問題....你不針對問題解決,搞東搞西當然都沒用.
而政府與其花那麼多錢(並且還是中央出張嘴叫地方政府花,地方政府是很有錢逆?)
蓋新屋給窮人住.
不如把這些錢花在建立制度,以及對租賃糾紛做出快速仲裁.
(例如規劃一個部門專門處理租賃糾紛)
這樣才是直接解決問題的方式.
當然啦,公宅還是要有一定數量.
主要是...誰知道哪一年會不會突然服貿通過,湧入大量阿共人民來工作和居留.
這時候一定惡性刺激租屋市場,租金一定大漲,物件一定大減.
所以政府本來就應該對弱勢做好規劃和安排.
但是公宅我還是老態度.
我認為,政府應該活化他的資產,例如老舊宿舍之類的.
把它翻新之後做公宅...這樣花費非常少+活化資產兩個願望一次滿足.
甚至就直接去法拍市場購入物件.
例如最近不少旅館被法拍,當估算到一個金額以下政府就把它買下來.
(地政局本來就有一個評估小組...)
整棟就變成社會住宅..
這樣社會住宅成本就遠遠遠低於政府傻傻的自己去蓋工程費用一坪16W天價的凱子宅.
喔....我知道我知道...那中間很多人就沒油水可以撈...這我知道..
但是....反正就這樣....
當然啦,目前台灣很麻煩還有一點在於.
政府做甚麼事情,都要"風向"
例如你說要制度化租屋市場,要加強房東的保障.
這個跟"居住正義"的風向好像不對頭...
所以就連花敬群很早以前有口頭講過,但後來半根毛都不敢施行..
這...就是我們台灣政府施政的"技術問題"...
無法克服技術問題...那很多事情明知有最佳解,但就是不去解決而搞一大堆五四三繞圈子.
作者: rabinson (何時無事一身輕?)   2021-02-02 22:12:00
作者: hdw   2021-02-02 22:16:00
推~~~~認真看了兩遍,沒搶到頭推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2-02 22:17:00
不過啊 台灣就是給自用住宅太多優惠 住宅房價才會這麼高商用物件跟住宅比 租金高 價格低 就看得出持有稅的影響了
作者: CIIIO (郭+)   2021-02-02 22:26:00
包租代管算有解掉房客跟房東的疑慮吧
作者: Lilyzoea6 (Lilyzoea6)   2021-02-02 22:26:00
買房後覺青就會怪持有稅太高了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2 22:27:00
公宅必須有 因為即便弱勢會乖乖付房租還是會有一部分房東不想租給弱勢 你看過改套住的弱勢就知道了 有時候不是破壞房子或傢俱 而是衛生習慣跟人的問題 即便改租賃法 也沒法解決 可以選擇的房東 還真沒遇過會租給弱勢的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2 22:46:00
台灣已經很保障房東了。歐洲就不用說了,美國最近還搞eviction moratorium。然而,歐美的空屋率卻沒那麼低,很明顯問題不在保障房東上面。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02-02 22:47:00
唯一有用的方式就是升息 以前利息13% 現在1.5%對於餘屋的壓力差別太大了 但利率問題牽一髮動全身沒人想承擔壓力跟責任就是一直維持現狀就好台灣其實租約有公證的話還算好趕人不要蠢到把自己弄成不定期租約就好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2 22:50:00
台灣非常不保障房東好嗎 公證也沒多大保障 政府自己公宅都怕租霸叫沒保人的一次繳清了我是第一次聽說了現在租賃法很保障房東......光欠繳要超過兩個月才能趕就很好笑 更不要說你打官司告贏拿到支付命令然後遇到名下無產的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02-02 22:53:00
欠租金不能趕 還要打民事返還房屋跟不當得利像是最近的五寶爸 前房東被那樣搞他能怎麼辦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2 22:54:00
就摸摸鼻子住五寶爸上廁所都沒衛生紙囉之前還看過影片 欠租的嗆 房租都不用給人欠一下喔 但態度囂張所以輿論還好 今天你隨便租給一個獨居老人想趕人還不上網把你寫臭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21-02-02 22:56:00
....還在服貿....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2 22:59:00
美國對房客違規沒有比較強的強制力,依然要經過due process,這是憲法保障的。目前在台灣房客不繳租你還能透過法律把他請出去,而美國目前是無法evict for non-payment,房客不繳租依然能繼續住下去。Nonsense, civil lawsuit in the States is not any faster than in Taiwan. 6th amendment grants right to speedy trial to criminal lawsuit defendant and civil lawsuit gets delayed.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2 23:07:00
我在房東社團看過告詐欺成功的 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快有些專業的偶爾匯點小錢 就是沒欠超過兩個月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2 23:10:00
都跟你說美國憲法了,什麼那一個州?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2 23:12:00
所以後面我遇到的很兩極 撇除寧願放著不租的 拿出來租可能整理或裝潢來提高租金藉此當門檻刷人 或者 不管我就爛 不整理二手家具能住就好 還有路邊撿床墊放回自己改套的 有夠夭壽但能保障房東確實是可以逼出一些空屋的 問題就是現在超沒保障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2 23:27:00
聽你唬爛,reddit跟bigger pockets上一大票房東被moratorium搞到,哪裡有能跟政府要的?不是秀英文,而是討論美國時,一堆中文資訊不正確,要正確資訊當然要英文,而且要找官方的資訊來源。無論有無疫情,人家政府敢對房東幹的事情在台灣就是沒有發生過。不要拿疫情當藉口說服自己別國的房東過得很爽。Eviction Moratorium就是事實。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1-02-02 23:49:00
zzz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2 23:52:00
疫情以外,也有一票國外房東的慘事。台灣房東喜歡挑房客,在美國,FHA禁止這種歧視,遇到老人不租?違法。而且這個證明沒歧視的責任在房東。房子裡要是發霉,那房客可以告房東,要賠償醫療費用跟對身體的傷害。
作者: missile (期待新的人生)   2021-02-02 23:57:00
2021疫情仍然持續 不知道是否會像去年依樣再降息1碼?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2 23:59:00
Fair Housing Act是Federal Law,沒有那一州。台灣房東會挑的條件在美國幾乎都不合法。老人不租?違法。單身不租,或有家庭的不租?違法。限男限女?違法。外勞/移民工不租?違法。其他一堆靠感覺的選房客在法院都十分的危險,所以專業的property manager會以近乎100%客觀的方式來篩房客,例如FICO>600,年所得為房租40倍以上。
作者: thepstar (白金金)   2021-02-03 00:12:00
推 好文 點出問題所在
作者: alanbread (歐買嘎)   2021-02-03 00:17:00
我是不會挑房客啦,但新房客進去之前我一定會整室錄影,一年一約,續租我不漲但得同意我續約時再裡面續約,以上可同代理人或仲介執行被爛房客弄過一次,嚇都嚇死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1-02-03 00:51:00
說台灣保障房東根本不知道 房客可以欠租兩個月以上就是要欠超過押金,你才能提告 爛透了台灣房東根本超衰小 留一堆垃圾求償也超麻煩根本爛爆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3 00:57:00
這是真的 很多房客鬼故事 惡房東最常聽到就張淑晶一個我是不想跟經濟學大師這種理論派的討論實務 沒意義僅次於會計學大師少年股神理論東西我不懂 我就只知道怎麼買房收租賺錢
作者: capirex (′・ω・`)   2021-02-03 01:06:00
遇過房客生意周轉出問題欠了一年租金 最後還是跑路了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21-02-03 01:10:00
你搞錯了,居住正義要的是人人便宜買新房,誰跟你租房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02-03 01:10:00
那個 限制只能有錢人來租 就是最大歧視啊
作者: ai2311 (assa)   2021-02-03 02:40:00
工廠都是買地自建比較多吧....廠房個行業需求差那麼多 買現成回來改就改死你了 更不用說還一堆公安消防空污法規要申請 動線更改 廠房高度等等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3 03:04:00
在美國,歧視是有法規明確定義的。資產多寡或是收入多寡不是protected class。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2-03 04:30:00
國庫共享化,房價歸零政策才是最完美改善房價太高的問題的
作者: lwuanma (ya)   2021-02-03 07:40:00
作者: sdhpipt   2021-02-03 08:06:00
現在營利事業所得稅是20%了
作者: 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   2021-02-03 08:33:00
中肯
作者: neck1982 (Hector)   2021-02-03 08:51:00
推推
作者: IS0987 (FQ)   2021-02-03 09:02:00
包租代管絕對沒解決房東疑慮,我親戚一個長輩就有參加,有問題一樣是提告走法院跟一般差不多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1-02-03 09:54:00
不是不能,是不願意,所以做一些一定失敗的政策,應付一下只要好地段全部搭配社會住宅住些五寶家庭跟傳染病安養機構,平抑房價兼社會公益都可以達到
作者: maynard (I H8 physics)   2021-02-03 10:03:00
樓上幾樓一直扯美國的要不要拿幾例實戰經驗出來分享啊?ceca大也不過就分享台灣經驗 點出問題來 一直拿美國法律來比台灣實際狀況 好像怪怪的吧
作者: mist3182 (Reservoir Man)   2021-02-03 10:33:00
這政府有問題,蓋新房給沒能力住,這樣誰要成為有能力的人,大家就來好吃懶作
作者: eddie0729 (....)   2021-02-03 11:18:00
這篇要推,政府不保障房東,造成房東寧可空置也不租而且美國地這麼大跟台灣國情差這麼多
作者: au041l (讚美之泉)   2021-02-03 12:30:00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3 13:11:00
他就理論派大師啊 以前一直用我自己的實例來解釋 只會跳針經濟學
作者: Kirov (基洛夫工廠)   2021-02-03 13:17:00
還沒考慮到房客自殺變凶宅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3 14:11:00
凶宅險對低總價的物件其實很有幫助 因為最多可以賠到300萬 現在的凶宅地段不差的也不會像以前一樣蹦到太誇張另外這跟買房投資因為害怕地震所以不敢投資房子一樣概率低到只是拿出來說說嘴有用 實際影響不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2-03 15:44:00
蓋新房給窮人住還在台北市覺得沒問題的人才奇怪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3 16:02:00
所以公宅地點很重要 蓋在圓山站旁邊我都想買....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3 19:06:00
@maynard: 我拿美國的狀況做為例子,反駁ceca宣稱保障/擴張房東權益就能解決空屋的論點。美國以各種法規限制房東的權益,但卻沒空房問題,顯示解決空房問題不必ceca所說的那些措施。法規的限制是房東權益的上限,而美國上限都比台灣實際情形低,所以作為佐證台灣房東權益較美國房東來的有保障是沒有問題的。@s26492755: 討論總體現象時,單論個人案例才是跳針。討論供給需求對價格與成交數量(是否會空租)的影響,當然是使用經濟學,不要辯不過就說人跳針。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3 20:43:00
不只是個人案例了 而是你的經濟學無法解釋市場現象何不去市場印證你的理論至少我認識很多包租公婆自己也有五間在出租而你只會用經濟學來說 卻無法解釋市場至於本篇說的 多保障房東權益能讓更多多屋族拿房子來出租是正確的 有些人寧願放著除了持有成本低之外 就是當房東遇到惡房客的時候很難處理 所有寧願養蚊子或當倉庫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3 21:33:00
總體上某個現象成立不代表某些人或某特定群組就一定會觀察到該現象,所以無論你或是你周邊的人觀察的東西與總體上的現象相斥,都無法反證該現象。如果想證明租賃市場長期不具需求價格彈性,你需要的是一個沒有採樣瑕疵的統計結果。我拿美國跟其他國家來講的論點你還是無法反駁。美國房東沒台灣爽,為什麼還願意把房子租出去?很明顯的,在解決空位問題上,持有成本稅遠比擴張房東權益有效。更進一步說,再怎麼擴張房東權益,也無法保證房東會滿意然後把房子拿出去出租。如果同現況,台灣房東比美國房東爽,卻人在福中不知福,依然維持遠高於美國的空屋率。未來就算擴張了房東的權益,難保同樣人在福中不知福的狀況不會發生。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3 22:33:00
你這些話拿去問問台灣房東看有什麼結論吧而且照你說法台灣房東很爽這件事情會先讓房東們翻白眼吧你自己有多少當房東經驗 抑或是你瞭解多少房東認為在台灣的房東很有保障很爽我不像西卡會跟你抬槓 市場最後的反應才是真的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21-02-03 22:45:00
少子化 移民政策鬆綁是免不了的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3 23:06:00
我沒在給你抬槓,我在為我的論點辯護。前面台灣房東比美國爽的論點我已經以各種法規作為佐證,相較於你單純論述台灣房東自己的主觀感受,無法反駁台灣vs美國的比較。你以人廢言的部分我就不回覆了,因為那不影響我提出的論點,我不曾以自身經驗做佐證,因此論述我自身經驗當然無關於我的論點。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3 23:11:00
我不以人廢言 而是你的言論並無市場或實例的佐證說白點 紙上談兵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3 23:36:00
法條就是現實狀況,它在一個市場中有強制性而且是通用的,所以用法條來佐證當然是合理的。既然有法條這種最直接的證據,當然不需要個別案例這種對整體情形證據力較弱的方式來佐證。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4 00:15:00
講法條拜託先去處理那些頂加違法改套也沒報稅的房東吧我們這種守法的真心累法拍遇到海蟑螂也跟他講法條吧另外台灣規定要達兩個月租金未繳就是個很大問題 更不要說趕老人或弱勢的輿論你說的都存在於理論 大同世界有空走出門看看實際的市場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4 01:50:00
違法加蓋跟哪國比較保障或是擴張房東的權益無關,硬要說有關也是台灣比較爽,因為台灣房東有機會違法獲利。德國也是欠租滿兩個月才能趕人,奇怪人家空屋率怎麼沒台灣高?老人跟弱勢你在台灣還能挑不租給他們,在不少其他國家,想排除老人跟弱勢可是會被罰到脫褲子的。我所說的都是實際的法律,不是「理論」。不能因為實際的法律與你的個人觀感有落差就把它通通歸罪於「理論大同世界」。海蟑螂什麼的跟擴張房東權益與空屋的論點無關,就不回覆了。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2-04 03:32:00
就跟你說不是個人觀感了 你要不要問問其他包租公婆說到德國更好笑了 你大概不知道我最想去當房東的國家就是德國你說的一些法條我可以理解 但你嚴重忽略了地下市場說個笑話 德國最了解你的人可能就是房東 地段好的好物件 你放出去真的會像好職缺放出去一樣 一堆人寄履歷過來 你可以各種挑選 甚至加一些檯面下的條件我舉那些例子就是要跟你說法條在實務當中並非那麼有效我會說理論在於 你有去問過台灣的包租公婆嗎 臉書隨便加個房東社團問問看你說的對還是我說的接近空屋率固然跟持有成本有關 可是最一開始的論述不就是在於 保障房東權益可以讓多屋族把房子拿出來放在租賃市場上嗎像唐吉軻德徵才說不能超過50歲被罰 很傻 不會直接看履歷刷人 就像德國房東可以不設門檻 但看基本資料收入 這些來刷人我升高中那年 師大附中申請入學沒設門檻 但你送件他還不是照挑 沒有門檻才是最大的門檻我在招租的時候也不會說 單親弱勢不租 超過40歲不租 一些條件 但我有權利把這些條件放在心中挑人 放到國外也一樣 你怎麼會覺得國外沒有排除弱勢 你想租房東就一定要租你呢現實生活有很多你不了解 在線上或在書本無法學到的我就回到這 剛好囉嗦了點 抱歉啊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2-04 11:04:00
不限女但剛好成交都是女生
作者: Complain   2021-02-04 12:05:00
作者: LoveMentori (懶鳥)   2021-02-04 12:22:00
感覺推文有個左膠很氣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4 21:22:00
@LoveMentori: 想指誰又不敢指名的行為是膽小懦弱的@s26: 爭點在於美國房東vs台灣房東在法律上的權益保障/擴張。無論是你還是其他台灣的房東怎麼看,都沒有意義,因為他不是跟美國的比較。我談論德國的目的在於以反例舉證欠兩個月才能趕房客的法律對於房東願不願意把空房子拿出來租影響微乎其微。你去扯你想當德國房東還是德國房子多好租,都跟這個反例無關,事實就是德國跟台灣一樣趕房客要欠租兩個月,但德國房東還是願意把空屋拿出來租。欠租兩個月才能趕的法律對房東的決策有效微乎其微。你拿法律有地下市場可以繞過的論點來反駁我所說的美國有法律限縮房東權益的論點也是離題,因為一開始在討論的就是透過法律保障/擴張房東權益是否會解決空房問題,如果限縮房東權益的法律可以被繞過,那擴張房東權益的法律也可以被繞過,最終擴張房東權益還是無法解決問題。退一步論,就算保障/擴張房東權益的法規沒有被繞過的問題,我依然可以論述為什麼美國反租屋歧視的法條沒有你想的那麼好繞過。FHA complaint不是房東沒有說出他要歧視就沒事,心中默默的歧視也會被抓。任何時候潛在租客跟HUD投訴房東時,HUD會進行調查,要求房東說明用了什麼客觀條件拒絕該潛在租客,房東所說出的條件會被拿來跟其他跟該房東申請要租屋的人比對,如果發現房東有雙重標準,那就會被判定是歧視,然後被罰錢。
作者: weaverhyw (weaver)   2021-02-04 22:22:00
非常認同公宅那段的說法,既有制度不好好檢討,又硬要推一個包裝成社會公益糖衣的政策。
作者: zaqimon (dream)   2021-02-04 22:32:00
房東違法又怎樣 美國科技公司還不是一樣歧視女性跟年長者我不相信美國房東不會篩選房客
作者: john0312 (Chen John L)   2021-02-05 00:16:00
違法又怎麼樣?第一次罰1.6萬鎂,第二次罰3.7萬鎂,第三次罰6.5萬鎂。科技公司被抓到僱用歧視性別或年齡罰更多,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科技公司設立各種制度確保決定錄取與否的人看不到求職者的性別,年齡跟總族。* 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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