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喜歡的物件但屋主需回租

作者: retra (Q.Q)   2021-03-14 16:54:34
請教各位先進
最近看到非常喜歡的物件,各方面都符合期待
想作為未來長期自住用
唯獨屋主還住在裡面
房仲說之後屋主可能會要求回租
我們雖然沒有立刻入住的需求
等個半年一年也還ok
但重點是怕糾紛,怕權益受損
之前看報導看到甚至有人被告假買賣
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XeQlW3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
另外請教,該物件有法定空地約定停車權
但看起來只是一張很不正式的同意書
當年的所有權人早就換過好幾個
請問這部分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我的房仲很不積極,每次問問題都不清楚
說要了解也一直沒回應
心裡很慌,很喜歡但又很害怕的心情
希望各位先進給予指點,拜託大家幫忙,謝謝!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21-03-14 16:57:00
仲介不積極一定有原因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21-03-14 17:09:00
同上 成交機率大的不可能不積極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3-14 17:11:00
真的要自保,就是等屋主確定要搬家時再來賣房子就好了,他缺錢用的話,可以先去貸款。買賣關係,跟租賃關係是差很多的。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21-03-14 17:15:00
如果真的很喜歡的話就買 租約到時候用公證的
作者: polarbeer (北極啤酒)   2021-03-14 17:15:00
這可怕
作者: Murasaki0110 (麥當勞歡樂送)   2021-03-14 17:42:00
肯定有鬼啦 缺錢不會用房子去貸嗎
作者: Trams (一念之間)   2021-03-14 18:07:00
跟屋主談延後交屋一年,租金直接從你的出價扣除。房仲的保障不要信。
作者: pk0943 (.)   2021-03-14 18:11:00
這種的我寧可不要,不要辛苦買房後面還留未爆彈
作者: checkman (御風而行)   2021-03-14 18:20:00
沒那麼嚴重,我賣方是前屋主也住了兩個多月才
作者: jerry1019 (古密斯)   2021-03-14 20:28:00
交完屋了,屋主就是租客而已。只是不曉得會不會多一層反悔不甘而找麻煩的機率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21-03-14 21:00:00
除非你錢太多,這種我猜屋主負債欠錢,暫時這樣,之後會提原價跟你買回,買不回他就一直租。
作者: tsaipiwei   2021-03-15 08:29:00
無法清空點交的房子不買,除非你是要買來當房東,不在意屋況那種租約建議公證
作者: inwindwei (風)   2021-03-15 23:24:00
這一定是各種原因無法交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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