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tra (Q.Q)
2021-03-14 16:54:34請教各位先進
最近看到非常喜歡的物件,各方面都符合期待
想作為未來長期自住用
唯獨屋主還住在裡面
房仲說之後屋主可能會要求回租
我們雖然沒有立刻入住的需求
等個半年一年也還ok
但重點是怕糾紛,怕權益受損
之前看報導看到甚至有人被告假買賣
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XeQlW3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
另外請教,該物件有法定空地約定停車權
但看起來只是一張很不正式的同意書
當年的所有權人早就換過好幾個
請問這部分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我的房仲很不積極,每次問問題都不清楚
說要了解也一直沒回應
心裡很慌,很喜歡但又很害怕的心情
希望各位先進給予指點,拜託大家幫忙,謝謝!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21-03-14 16:57:00仲介不積極一定有原因
真的要自保,就是等屋主確定要搬家時再來賣房子就好了,他缺錢用的話,可以先去貸款。買賣關係,跟租賃關係是差很多的。
作者:
Trams (一念之間)
2021-03-14 18:07:00跟屋主談延後交屋一年,租金直接從你的出價扣除。房仲的保障不要信。
作者:
pk0943 (.)
2021-03-14 18:11:00這種的我寧可不要,不要辛苦買房後面還留未爆彈
交完屋了,屋主就是租客而已。只是不曉得會不會多一層反悔不甘而找麻煩的機率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21-03-14 21:00:00除非你錢太多,這種我猜屋主負債欠錢,暫時這樣,之後會提原價跟你買回,買不回他就一直租。
無法清空點交的房子不買,除非你是要買來當房東,不在意屋況那種租約建議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