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在思考買地上權的問題
有些建案是賣地上權70年
買這種建案好處如下:
1. 地上權建案便宜市價1半以上,5折!
2. 假設30歲買,住到往生沒問題
不用擔心權利到期沒地方住
3. 假設30歲生小孩,權利到期時小孩也70歲了
到時候小孩早就自己出去買一間了
不用擔心小孩沒地方住
4. 等權利到期,房子70年了已經超過一般的使用年限了
你的小孩只要拍拍屁股走人,老房子丟給地主處理,好不愜意
仔細想想好處真的不少
當然有個壞處就是小孩沒辦法當賴家仔
所以一定要好好栽培小孩,確保以後有能力自己買房子
我ok,你先買
※ 引述《menace (menace)》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先進,現在新大樓雖然好看,但若50年後是否也會遇到類似今天老舊公寓的
狀
: 況呢?
: 老舊難以居住,產權複雜難以都更?
: 還是現在新大樓規劃比較完善可以住70年以上?
: 心中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