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llowApple (空心蘋果)》之銘言:
: 最近新竹房價飛高高
: 但租屋實在租的很膩
: 還是捏著買了預售屋
: 談價過程一波三折
: 業務小姐說屋主有女兒要養不想降價
: 他在幫我談看看之類的
: 後來真的降不下來
: 業務就說差一點錢拿就拿他的服務費內的幾%來貼
: 但簽約的時候法定審閱期10天
: 他直接叫我填10天前的日期
: 當時沒警覺,現在想想有點危險
: 最近心血來潮查了屋主的名字
: 就發現屋主居然也是同公司房仲
: 傳訊息問業務小姐他也直接說對,那是他同事
: 還反問說有什麼問題嗎?房仲不能投資買房嗎?
: 你當初知道是房仲的房子就不買了嗎?
: 沒有誠實告知,說要談價也是跟自己同事談
: 也不知道拿服務費來貼是不是一搭一唱
: 而且當初簽約時小白單金額還寫錯、無客變也寫成已客變過等...
: 雖然業務小姐說跟合約無關這只是給我參考用的
: 但他白紙黑字都能弄錯
: 現在又發現原來屋主就是他同事
: 感覺真的超差
: 想問問版友房仲這樣子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 還是已簽約他們就是無敵狀態?
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房地產從業人員必須告知屋主職業背景,或是規定房地產從業人員不能
買賣房子。
你跟代銷買房子,屋主建商就是房地產從業人員不是嗎?
代銷就是建商跟你之間的房仲業務。
再問你好了,假如簽約後發現屋主是你同公司的老闆或部門主管,你覺得對方會因此賣你
便宜嗎?
不可能,在自己荷包的情況下,每一個人只會為自己口袋利益著想。所以跟屋主是誰一點
關係都沒有。
就算屋主是你公司老闆他就一定要賠錢賣房子給你?一定要賣你賣的很便宜?
如果你真的覺得買貴了
你可以把案子網路連結,社區名稱,甚至實價登錄或樂居查到的完整該房子買賣紀錄資訊
給大家參考,才能真正幫你評論你是不是買貴了,如果你只是因為看到屋主是房地產從業
人員仲介業務就覺得買貴,我只能說你想太多,沒看過仲介業務缺錢用,賠錢賣房子的嗎
?
代表你太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