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賣了一間新生街的公寓,成交價格1050萬,銷售的這段期間,80%都是旁邊的左鄰右
舍,都是口頭出價800-850萬,問要不要付斡旋,就會回答「糟了 我買到了欸」,覺得這
個售價太高,準備看你笑話。
後來找到個客戶出價1036萬成交,買方簽約後去附近問這個房屋有沒有問題,其中一個
鄰居說曾經租過這房子,鄰居說怎麼會買這個房子,這個房子漏水修不好,想當然買方吵
著解約,後來定金沒收,繼續賣。
中間幾個鄰居,每次屋主兒子回來就會問專任約什麼時候結束,可不可以便宜一點賣?問
了那個說漏水造謠的鄰居,矢口否認曾經說過這事情。
當然不能讓這些傢伙得逞,第二次成交1050萬,自己在低基期買,且很少人銷售的商圈,
這種搞破壞的街訪鄰居特多,你覺得他們在想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