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xTang (Alex Tang)
2021-06-24 18:34:58想跟各位大大請益
今天簽約了一間房子成交價格為1780萬元,目前屋主堅持買賣契約裡面要加註條約,略以
:「賣方本標的之原買價是1760萬元整,今出售若需房地合一稅,則由雙方各支付1/2。」
請問,按照目前現行規定,這1/2要繳多少錢?屋主原先說是4萬,後來代書說不用繳錢。
但這條約到底是陷阱?可能他們要繳更多稅,而設的陷阱條約?還是單純屋主搞不清楚而
希望我替他負擔這4萬的房地合一稅?
註:原屋主取得房子的價錢為1760萬(109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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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1-06-24 18:39:00成屋還是預售屋?以新制來說,不舉例用3%,上限30萬計,1780-30=1750,小於1760萬,沒有房地合一問題以後沒有弄懂不要簽這種特約,要是要付大額房地合一稅,你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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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yssa1 (abyssa1)
2021-06-24 18:49:00房地合一不能轉嫁 有逃漏稅問題
作者:
AlexTang (Alex Tang)
2021-06-24 18:51:00成屋~~因為我想說,條約裡面有註記前買價為1760萬...
作者:
shuichia (水餃)
2021-06-24 19:05:00先查這間的實價登錄吧,106年買的一定查的到,如果確定是1760,那就不會有房地合一稅打錯 109年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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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sy (NAMIE最高!!!!!)
2021-06-24 19:05:00應該是不用付吧,房地合一2.0屋主交易成本3%or30萬取低加上去就1790>1780,就沒有房地合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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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ess (aloness)
2021-06-24 19:16:00跟屋主講清楚,加這條到時候你報換屋稅,這條到時候國稅局也看的到,到時要被查稅自行負責
作者: zaza5566 2021-06-24 19:37:00
不過屋主這樣賣 再扣掉仲介費跟一些費用 根本沒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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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Tang (Alex Tang)
2021-06-24 19:57:00究竟契約這種擬法,到底是在打什麼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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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1-06-24 20:16:00很好理解,就是業務員跟屋主說不用繳,屋主還是會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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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her (狐狸)
2021-06-24 20:17:00違法的事情不要寫在合約裡,代書沒提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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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1-06-24 20:25:00寫心安的,不然屋主不敢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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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llc (wc.)
2021-06-25 10:27:00幾乎平轉價耶
1760+3%的確是不用繳是原屋主 覺得仲介不可信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