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關於相關問題有爬了一些文 還是想請教
目前購買預售屋
除了10萬的訂購金
也刷卡20萬「簽約金」
有註明在訂購單中
並也在當時與代銷簽約 不過該合約建商並未用印
說是要等10%全數匯入後才會給建商
本來週一要將 10%簽約金 扣除三十萬之後的餘額
匯入指定的價金信託之中
不過代銷說週五(明天)再匯款一併跑一趟就好
我也想說好 那就同一天辦理
結果今天代銷來電說建商不願意用印
不太確定實際原因
不過肯定的說成交金額是有在代銷與建商的底價知上
是屬於合法交易與程序
告知我們此狀況 要我們判斷是否明天如期匯款
該合約內容有提到當賣方毀約時的一些賠償
但不確定到底這沒用印的合約是否成立
看了一些類似的狀況是說已成立不然不會收取「簽約金」
也另外查了一下 價金信託如果遇到賣方毀約時
也是需要賣方提出文件才能把信託的金額還給買方
那這樣只要賣方不動作 買方就拿不回來?
的確是很多人會建議乾脆不要買 這種不誠信的建商
也不確定到底是哪一邊在搞鬼
還想請教各位的意見
或是類似狀況的分享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