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個小故事吧,可能很多人早知道這道理了,但始終不相信。政府帶頭炒房。
在09年左右,抱歉時間只是大概,也不想追究了。我家遇到一件事,就是某市的市長透過人頭,來跟我們家買地。那個地我也有掛名。
當初那總體700坪的商業地號一直無人買下,接觸過家樂福,全聯,大潤發…幾乎你們喊得出來的人都詢問過。因為產權複雜,最後都談不下去。
我家是持有份額最大的,我也有掛名。所以某市市長想急搶下來最大產權,談下來就可超過50%,有利於後續談判開發。於是派人頭來接洽購買。不到一個禮拜就直接派人頭簽約了,並且直接透過人頭戶,匯款10%訂金。也談了後續的付款時間點。
但是過了大概三個禮拜,可能與其他產權人談崩吧,想要毀約。拿回10%的付款。
於是派人來送水果禮盒。
照理說10%,當時價值約600萬,
我們是可以不用退直接沒收的,但是礙於幾位老人家傳統觀念,以及各種鄉愿,還是無條件退款回去了。哇靠,幾盒水果值600萬真的當時我一直在罵人。
後來沒多久,那塊商業用地前面竟然變成了國小預定地。查了一下,就是跟我們買地後的兩個月後。
然後又過了一年,兩大建商在國小旁邊圈地。陸續蓋了好幾個建案。
別說我們家附近這樣搞啦。我比較熟的的重劃區,那個市長,地方官不這樣搞。找些人頭去低價買地,然後沒多久就變成重劃區,最後再分批炒好幾手。
而這些人,部分後來都跑到中央當官,或當幕僚了。部分早退休養老了,繼續炒房當興趣。
嗯你以為政府會真打房阿,官員都為人民服務阿,官員財產申報透明?。人性沒那麼天真啦。這些喊打房的人,搞不好都是炒到想退休了。